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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孫思婭)在停車位上停放兩天的貨車,在無人駕駛的情況下自動打火發動,連撞9輛車。昨天記者獲悉,已有3名被撞車主將貨車司機起訴至懷柔法院,索賠損失2萬餘元。
原告訴稱,2011年7月28日,肇事貨車停在懷柔區某路旁車位內,將擋位掛在1擋上。7月30日晚10點多,貨車在無人駕駛的情況下發動機自動打火,隨後連撞前方9輛正常停放的機動車。
經交管部門勘驗,事發現場道路平坦,各方均無導致事故的過錯,屬於意外原因,各方均無責任。經相關機構鑑定,未發現可以造成該貨車自行啓動的電路連接線故障,其發動機自動啓動原因無法確定。原告認爲,事故由貨車造成,他們要求貨車車主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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