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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晚報訊職校學生小王被女友的表哥誤踢出QQ羣后,火冒三丈,大聲質問。表哥很是不快,便和朋友等人一起教訓他。小王原本勢單力薄,可他拔刀傷人,防衛過當。近日,巴南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小王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7月18日,小王正在家中上網,屏幕上彈出提示,顯示他的女友肖某把他從自己的QQ羣中刪除了。小王年輕氣盛,便打電話質問女友。女友說是表哥小張和同學在玩電腦。
小王質問小張,爲什麼要動別人的QQ,兩人在電話中爭執起來。
當天,小張家裏有聚會,小張便向朋友們講述了與小王爭執的事,提出把小王約出來,叫他賠禮道歉。
同行的人中也有認識小王的,遂編造了過生日約小王來耍的藉口,把小王騙到了李家沱。
兩人一見面,又爲當天發生的事情爭執並動起手來。小張的兄弟、朋友中的八人即刻衝上來圍住小王,拳打腳踢把他打倒在地。
由於對方人多勢衆,小王掏出隨身攜帶的彈簧刀,向這羣打他的人亂揮。不久,有人大聲叫喊“被刀刺傷了”,這羣人才停止打鬥。此時,已有兩人被小王刺傷腹部,一人被刺傷腿部,小王還刺傷了自己的腿。
法院開庭審理後認爲,小王在防衛過程中,其行爲明顯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他人重大傷害,屬於防衛過當。
根據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等,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小王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同時,法院還禁止小王進入夜總會、酒吧、迪廳、網吧,禁止接觸被害人。禁止期限爲一年。
重慶晚報記者唐中明通訊員葉露毛宏敏
高二女生宿舍行竊
檢察院要求她義務勞動
重慶晚報訊涪陵一個高二女生,在姐姐的學校玩耍時,進入4間宿舍行竊,獲贓1000餘元及兩部價值600元的手機。昨天,涪陵區檢察院公佈,他們對該女生作出社會調查後,決定附條件不起訴,即在5個月的考察期內,每月到敬老院參加兩次公益勞動,積極參加社會其他公益活動,還要定期彙報。
重慶晚報首席記者羅彬通訊員蘇勇實習生華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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