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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今年允許單位自建保障房但受到利潤低等諸多原因制約
本報訊(記者賴偉行)廣州今年允許單位自建保障房,曾經引發激烈爭議。不過,本報記者昨日從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卻瞭解到,雖然廣州今年8.5萬套的保障房任務將在月底順利完成,但是單位自建保障房在總量中貢獻甚微,真正開工寥寥無幾,只有穗和公司太和項目等,而今年內,廣州地鐵公司同德圍項目也有望隨後開工。
難點:容積率低利潤低難開工
廣州市早在去年就宣佈有4個企事業單位可以利用自用土地建設保障房,但是最後由於種種原因,多個項目陷入停滯。而今年,雖然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已經明確了最終計劃開工建設的數量,但是最終哪些項目能夠成功上馬,其實一直都無法最後敲定。
“單位自建保障房要能立項建設,首先要符合‘兩規’,也就是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廣州市住房保障辦相關人士透露,穗和公司太和項目之所以率先具備開工條件,就因爲各方面前提條件都具備,而有的單位自建保障房,雖然有意立項,但是在容積率問題上就已經各有想法,“容積率低了,企業認爲可獲利低就不願開工”。另一方面,部分項目不能上馬則是由於企業存在經濟糾紛等原因,這些都導致項目無法順利開工。
穗和公司人和項目今年原計劃開建最大規模的單位自建保障房項目,將建成2900套房,其中包括1000套經濟適用房和1900套公共租賃房,最遲可在2014年完工。
方式:可以單位間合作開建
雖然廣州到目前爲止真正開建保障房的單位不多,不過還是有不少企事業單位的負責人非常關心如何申請開建保障房。
“不一定要都有地有資金纔可以開建保障房,也可以有地無資金的單位與有資金無地的單位合作開發。”廣州市住房保障辦相關人士告訴記者,其實企事業單位利用自用土地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主要有三種方式:一是國有和民營企業自行籌資建設;二是院校、事業單位自行建設;三是政府出資,企業代建。
“單位要先把方案報到市住房保障辦,市住房保障辦初審後交市相關部門審批通過。”廣州市住房保障辦相關人士透露,企事業單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設保障性住房程序其實並不複雜。
規定:不能建設豪華保障房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透露,企事業單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設的保障性住房項目,以滿足居住需求爲原則,嚴格按照國家及省、市規定的保障性住房套型建築面積標準、工程建設技術標準、設計規範及項目開發協議執行,規劃設計方案(建設標準)須報市住房保障辦備案,這也意味着經濟適用房和公租房等都不能面積超標,變爲豪華保障房。
更重要的是,企事業單位自建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嚴格按《廣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實施辦法》和《廣州市經濟適用住房制度實施辦法》和即將出臺的《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執行。單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設的保障性住房雖然可以優先向本單位職工供應,但供應對象必須符合廣州市住房保障條件。職工須按照市住房保障政策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申請,方可取得申購或租住資格。企事業單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設保障性住房房源須報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備案,經濟適用房項目在銷售前必須按照經濟適用住房銷售管理的有關要求申辦銷售前審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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