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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邱偉)去年10月,北京電子信息高級技工學校學生在東直門長途客運樞紐站內發生羣毆,造成一死三傷。今天上午,持刀扎人的學某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受審。
學某現已年滿20歲,綽號“二刀”,他在法庭上說話聲音不大,語速緩慢。檢方指控,去年10月15日13時許,在東直門長途客運樞紐站內,因同伴被打,學某上前與對方發生互毆。在此過程中,學某持尖刀刺死一人,刺傷3人。檢方認爲,學某構成故意傷害罪。
學某在法庭上表示指控屬實。學某的家在密雲,案發當天,他放學後回家,乘車到了東直門交通樞紐。在交通樞紐站內,學某看到在918路車站處,十多個人在圍打王某。學某說,王某是他兩年前認的一個乾弟弟,他趕忙過去問情況。“當時他們要跑,我拽住一個,想讓他給王某看病。”雙方繼而又廝打在一起。“當時把我打蒙了,掏出刀就亂比劃,腦瓜子一片空白,劃了、捅了兩三刀。”學某所說的“亂比劃”,造成對方一名15歲學生腹部中數刀,刺穿胸壁,刺破心臟及肺臟,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另3人被刺傷。
這場毆鬥的起因僅僅是在之前一天的晚上,鬥毆者雙方的幾句口角。兩名學生約定次日在東直門交通樞紐打架。學某等人上前參與,最終釀成命案。 J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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