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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棗莊10月23日訊(記者楊霄)嬰兒游泳館的充值消費卡中金額還沒用完,碰上店鋪要搬走,剩下的4次嬰兒洗澡費用餘額價值40元,店主卻只願返還10元,市民王女士最近遇到了煩心事。
家住市中區的王女士家的寶寶今年剛滿一歲,去年年底寶寶剛出生沒多久,王女士就在市中區振興中路的一家嬰兒游泳館花100元爲孩子辦理了一張可以洗十次澡的消費卡。由於天氣轉暖,在消費卡用了6次後,王女士就沒再帶着寶寶去游泳館。今年9月中旬,王女士拿出消費卡帶着寶寶去游泳時,卻被告知游泳館很快要被轉讓。王女士隨即要求游泳館退還剩下的4次洗澡費用,可是遭到拒絕。
“當時店裏的老闆說,只能退10元,要麼就在店裏挑些嬰兒用品。”王女士說。王女士告訴記者,由於嬰兒用品都不便宜,一個小奶瓶就要上百,而且還得補差額,所以就沒有買。在王女士與店主溝通過後,店主讓王女士下個月帶着寶寶來店內洗四次。“當我再來的時候,店卻已經關門了。”王女士氣憤地說道。
20日下午,記者來到位於振興中路的這家嬰兒游泳館。只見店面門頭上還寫着孕嬰童專賣店,但店面已經被旁邊的警用器材店租用。記者試圖撥打消費卡上的兩個電話,但均無法聯繫上游泳館店主。警用器材店內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也正和原店主聯繫,想將門頭上的牌子更換掉,但也一直未聯繫上。
隨後,記者就此事諮詢了棗莊市工商局消保科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在消費卡方面,國家還沒有完全統一的規定。消費者在權益受到侵害時,首先要到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由消協出面與商家進行調解,當消費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時,有關部門會按照有關法規對商家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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