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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10月24日電(記者李菲華春雨)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副廳長李忠誠24日在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通報了國家統計局幹部孫振、中國人民銀行幹部伍超明泄露涉密經濟數據案件查辦情況。
一、孫振故意泄露國家祕密案。孫振在擔任國家統計局辦公室祕書室副主任及局領導祕書期間,於2009年6月至2011年1月,違反國家保密法規定,先後多次將國家統計局尚未對外公佈的涉密統計數據共計27項,泄露給證券行業從業人員付某、張某等人。經鑑定,這27項被泄露的統計數據中有14項爲機密級國家祕密,13項爲祕密級國家祕密。近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以故意泄露國家祕密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孫振有期徒刑五年,判決後被告人孫振沒有提出上訴。
二、伍超明故意泄露國家祕密案。伍超明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貨幣金融史研究室工作期間,於2010年1月至6月,違反國家保密法規定,將其在價格監測分析行外專家諮詢會上合法獲悉的、尚未正式公佈的涉密統計數據25項,向證券行業從業人員魏某、劉某、伍某等15人故意泄露224次,經鑑定,上述被泄露的25項統計數據均爲國家祕密級祕密。近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以故意泄露國家祕密罪依法判處被告人伍超明有期徒刑六年,判決後被告人伍超明沒有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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