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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國安俱樂部就主教練帕切科、助理教練薛申的禁賽處罰向中國足協遞交了申訴材料。在這次申訴中,國安俱樂部主要就3個問題提出了質疑。國安俱樂部總經理高潮表示,希望足協作爲中超管理部門能夠認真回覆俱樂部的這些疑問。
質疑一
爲何不給當事人陳述機會
由於帕切科的翻譯付豪只受到3場禁賽的處罰,沒有達到足協規定的“5場禁賽纔可以提出申訴”的前提條件,因此,國安俱樂部此次只針對帕切科和薛申遭到的處罰提出申訴。
在國安俱樂部的申訴材料中,俱樂部提出:帕切科和薛申在足協盃半決賽中沒有指責裁判,因此足協以兩人指責裁判爲由做出的禁賽處罰是不符合事實的。高潮表示,足協沒有給當事人陳述事實和解釋的機會,沒有進一步調查事實,就做出了禁賽處罰。因此,國安要求足協重新審議禁賽的處罰決定。
高潮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據他了解,此前受到中國足協禁賽處罰的球員、教練員,都有機會當面與足協相關人士就事實情況進行過陳述。同樣因爲做出不雅手勢而受到禁賽處罰的亞泰球員王萬鵬,足協在做出處罰決定前,也曾要求他在指定日期內來京進行當面陳述。“但這次足協爲什麼不通知帕切科和薛申,不聽當事人對現場情況的陳述呢?帕切科和薛申就在北京,隨時可以接受足協紀律委員會的調查?爲什麼對待其他俱樂部的處罰是一套程序,而對待國安俱樂部就是另一套程序?這種搞雙重標準的做法何談公正?”高潮拋出了一連串的問號。
質疑二
爲何同一動作處罰卻不同
此外,針對足協對帕切科和薛申的禁賽場次,高潮也提出了質疑。他說:“我們不想討論足協對帕切科的處罰是輕還是重,我們只是不能理解,爲什麼上一次帕切科做出不雅手勢後,禁賽了8場,而王萬鵬這次做出同樣的不雅手勢,卻只禁賽6場。這難道是‘中外有別’嗎?另外,帕切科這次是一隻手做出挑釁手勢,而王萬鵬是雙手同時做出不雅手勢,難道是手法不同,禁賽場次有別?”
質疑三
爲何申訴猶如石沉大海
令高潮百思不得其解的還有一個問題:國安俱樂部上一次向足協提出的申訴最終石沉大海,沒有得到任何回覆。他說:“上次帕切科被禁賽時,國安俱樂部也受到了處罰。但我們遍查之前所有的中超處罰決定,球員、教練員、工作人員和賽區都曾受到過處罰,但俱樂部受到處罰,國安是第一家。我們同樣遍查了中超所有的規定,沒有發現任何一條規定指出,在出現問題時俱樂部應該受到何種連帶的處罰。我們認爲,帕切科因做出不雅手勢受到禁賽處罰可以在足協相關規定中找到依據,但同時處罰俱樂部卻無章可循。我們就這一問題向足協提出了申訴,但至今沒有一個回覆。”
高潮表示,上一輪聯賽,帕切科和薛申已經開始執行禁賽處罰,“我們提出申訴,並不是指望足協能夠更改處罰,而是希望足協能夠聆聽各方意見,完善聯賽管理,爲的是中國足球有一個更美好的未來。”本報記者陳贏J080
記者
觀察
紀律委員會
可以
“不守紀律”?
“正人先要正己”,今年4月27日,中國足協紀委會代表王宇哲律師在新聞通氣會上對國安的回答,言猶在耳,帕切科又收到了足協禁賽5場的罰單。
必須承認,帕切科這次是“再犯”,因爲上一次已經有了做出不雅手勢而被禁賽8場的“前科”。作爲球隊主教練,作爲公衆人物,帕切科在賽場上確實應該自律,這個53歲的葡萄牙人有時候心理年齡就像一個熱愛足球的小孩。對此,國安俱樂部確實要想出辦法,管理好外籍教練。有道是“事不過三”,這是國安俱樂部應該“正己”的地方。
但這一次中國足協對帕切科的5場禁賽處罰顯然也經不起推敲。
仔細研究最近足協紀律委員會發出的兩個處罰公告,對帕切科和王萬鵬的處罰都根據的是《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的第52條和第46條。但最後的結果是,帕切科禁賽5場,王萬鵬禁賽6場。如果這個結果還可以用兩人做出的不雅手勢不同,所以禁賽場次不同來解釋,那麼,上一次帕切科做出那個與王萬鵬同樣的手勢,換來的處罰卻是禁賽8場。處罰尺度爲何前後不一,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是不是也要好好“正己”呢?
其實,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處罰尺度不一的問題並不鮮見,比如今年中超聯賽京粵之戰時,同樣是闖進比賽場地,國安助教李立新就被禁賽了,而恆大助教王維滿卻是“沒事人”。如此情況恕不贅述。既然足協紀律委員會自己都做不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公正執法”,都可以“不守紀律”,又怎能奢望聯賽在一個公平、公正的環境下進行。
我想,既然足協能出於儘量公正的目的邀請外籍裁判執法中超聯賽,那麼,何不也邀請一些外籍人士組成紀律委員會。當然這不是長久之計,但至少能給一些人換來學習“正己”的時間和過程。
本報記者陳贏J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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