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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雞蛋召回將致新法出臺
2010年8月美國發生因沙門氏菌污染而召回5.5億枚雞蛋的事件,國會法律委員會因此一致同意,必須加大處罰力度,特別是對明知故犯者的懲罰。
對犯罪者的指控將包括對生產者、上一級母公司和銷售商的全面執法,無論哪一個環節導致食品、寵物食品和添加劑的污染、摻假和惡意誤用,都將在懲罰之列。新法的具體細則目前正在美國國會研討,經過國會通過後,將在全美實施。
德國:刑事訴訟外加鉅額賠償
2010年底,德國西部北威州的養雞場首次發現飼料遭致癌物質二噁英污染,其他州相繼發現受污染飼料。今年1月7日,德國農業部宣佈臨時關閉4700多家農場,禁止受污染農場生產的肉類和蛋類產品出售。對於這次二噁英事件中的肇事者,德國檢察部門提起刑事訴訟,同時受損農場則擬提出民事賠償,數額可能高達每週4000萬至6000萬歐元,完全可能讓肇事者破產。
韓國:造毒食品10年內禁營業
2004年6月,韓國曝出了“垃圾餃子”風波。幾家不法食品原料企業將本應作爲垃圾丟棄的蘿蔔下腳料製成“垃圾餡”,交由11家知名食品企業大量生產和銷售速凍餃子和包子。
事件曝光後,韓國《食品衛生法》隨之修改,規定故意製造、銷售劣質食品的人員將被處以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對國民健康產生嚴重影響的,有關責任人將被處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一旦因製造或銷售有害食品被判刑者,10年內將被禁止在《食品衛生法》所管轄的領域從事經營活動。另外,還附以高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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