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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網友“御史在途”在新浪網發佈了一條微博,微博一天之內被轉發了3600多次。引發關注的原因之一是微博的內容,“常有人向我的領導、同事說,長沙縣公安局拘留討薪民工並無不當,因爲民工訴求不合理。我的回答是:如果經公正調查證實民工訴求不合理,我立即辭職以謝天下。”“御史在途”線下的身份是湖南省紀委預防腐敗室副主任陸羣。(中國之聲《新聞縱橫》10月24日)
身爲湖南省紀委幹部,陸羣面對農民工的淒涼敘事,完全可以充耳不聞。然而,他選擇了挺身而出,瞬時受到無數網友激賞甚至感激。這看起來是一段暖人身心的佳話,但仔細打量,又不免神傷。
其實,陸羣不是沒有尋求過正常程序,也不是沒有私下斡旋過,但效果不彰。據其微博透露,“我關注‘湖南友哥’冤案9年。每當他想走極端時,我都勸誡他理性文明上訪上訴,相信真理和時間的力量,但真理卻離這個可憐的老人越來越遠。”“幾年前,一個在長沙郊區種蘑菇的外來農民遭遇武廣高鐵拆遷,其應得補償款被地方幹部侵吞,血本無歸,我去雨花區黎託鄉政府調查,約了鄉黨委書記李某見面,結果我在前門等,他一散會從後門溜走了。”
正常的程序無效果,於是陸羣才選擇微博,選擇直接向縣委書記叫板這種很另類的方式。
連省紀委幹部替人維權,都需要如此另類,可以想象普通公民維權之難。此前媒體也報道過,湖南郴州一市民因維權渠道不暢,不得不發佈決鬥書,要求和法院相關負責人決鬥。窮盡各種方式仍無法維護合法權益,便放棄正當途徑,採取決鬥的極端方式,這讓人不免愴然、唏噓。常看到農民工跳樓討薪或打算與欠薪者玉石俱焚,每有報道,總有人指責農民工犯傻、衝動,問題真是那麼簡單麼?
陸羣表示,“50名民工被騙到長沙怡海星城工地,40天沒事做,沒獲得任何補償。長沙縣公安局勾結無良建築商,在縣勞動保障局的配合下,製造虛假協議,把民工騙到項目部,出動數十名防暴警察進行抓捕”。此說如果屬實,不僅展現了農民工被欺騙被欺凌被毆打的遭遇,還說明當地公安部門助紂爲虐,已是不折不扣的嚴重違法了。
省紀委幹部叫板縣委書記,雖然叫板,但未必能替農民工順利維權;而且這種選擇難以複製。即便此次維權成功了,下次呢?不是每個官員都這樣愛管“閒事”的。
美國法學家伯爾曼說:“法律須被信仰,否則形同虛設。”應該從兩方面理解這句名言,一是人們必須信仰法律,否則法律的價值就無處體現;二是法律要讓人們信仰,就必須懲惡揚善,讓違法者付出代價。因此,我們激賞紀委幹部陸羣,但希望這種事情少一些,希望法律真能發揮作用,無需“御史在途”們披掛上陣,不讓農民工受委屈,不讓惡人逍遙。(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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