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針對絕大多數市民對過期藥品普遍採取隨生活垃圾一起丟棄,造成嚴重環境污染的狀況,內蒙古自治區烏拉特後旗政協日前呼籲,建立家庭過期藥品回收制度。
藥品屬特殊商品,一旦過期,不僅藥效大爲降低,而且還會發生黴變,產生毒副作用,如果不及時銷燬,會給誤服者造成直接危害。隨意廢棄則會直接對環境造成化學污染,若侵入到飲用水源將直接污染水資源,若被非法藥販回收並將其重新包裝出售,將嚴重危害老百姓的身體健康。烏拉特後旗政協在調研中發現,現階段一方面由於公衆環保意識的缺失,對過期藥物對生態環境的影響認識不足;另一方面由於目前我國尚未對這類污染性垃圾建立一個完善有效的回收體系,造成這類垃圾對環境污染的問題越來越嚴重。
爲此,烏拉特後旗政協建議,國家將家庭過期藥品回收寫入《藥品管理法》,使其回收和處置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藥監部門要利用媒體加大安全用藥的宣傳,組織“安全用藥進社區、營區”活動或派專業藥師上門幫助困難戶清理藥箱,回收過期藥品,並幫助市民建立家庭小藥箱;建立家庭過期藥物回收機制,將過期藥物的回收納入規範;確立回收監管部門,規定各街道辦事處、居委會、醫院、社區衛生服務站必須設立過期藥品定點回收點,避免由私人開設的藥店任意回收,並建立回收流程制度,設立專門機構對過期藥物進行專業處理;提高過期藥物的處理水平,對過期藥品統一進行無害化處理,提高可利用資源的再利用率;改變廣大消費者的過度醫藥消費,從源頭上減少剩餘藥物使用的數量。(曲維東孟召華)
(來源:光明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