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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學軍通訊員霞飛)一顧客進入河東區萬新村一“無名足療店”進行按摩時,沒成想女按摩員在按摩中以身體遮擋他的視線,用閒聊分散他的注意力,一名男服務員趁機偷走其外套中的一萬元錢,之後被另一店員交給老闆。日前,法院一審分別以盜竊罪判處該足療店的涉案成員有期徒刑及罰金。
去年12月22日下午,位於河東區萬新村的“無名足療店”的老闆張某和店員劉某、陳某以及一女按摩員(另案處理)進行預謀後,在其經營的足療店內,該女按摩員在給顧客李某進行按摩時,由劉某趁機偷走李某掛在牆上的外套口袋中的現金一萬元。後劉某將這盜竊所得的一萬元交給陳某,後者又“轉交”給老闆張某。案發後,幾名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獲歸案。法庭在審理中認爲,張某、劉某、陳某祕密竊取他人財物,行爲均已構成盜竊罪,依法分別判處他們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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