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爲湊錢辦婚禮,男子張某在鬧市區公然搶奪女司機,昨天,紅橋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一改作案時的囂張,法庭上的張某看起來很“規矩”。
張某生於1988年,天津市寶坻區人,中專畢業後,在北辰區一家電子公司工作。今年3月至6月,他先後五次在辰昌路與佳寧道交口作案,其中,6月份作案四起。被害人均爲獨自一人開車的女司機,她們的包有的放在副駕駛位置,有的放在後排座位上。多數被搶女司機的車門沒有落鎖,還有一些女司機車窗開得太大。張某搶包都選在路口綠燈或紅燈開啓、車子緩慢啓動或停下時下手,作案時突然拉開車門或將手伸進車窗,搶了包就跑。
被害人陳女士說,當時她正在等紅燈,從後面徒步走來一個陌生男子,拉開門,搶走了她放在副駕駛座位上的包,然後跑向附近的佳榮裏小區。“我駕車追到小區門口,就看不見人了。”被害人朱女士則說,被搶後她曾下車追趕,但因爲車子還停在要道口,她只追了一二十米,就放棄了。“包裏的錢丟了就算了,被搶的那個包,是我從香港買回來的名品,價格不菲啊!”
張某說,搶包後他會立即翻看,現金和手機留下,其他物品包括銀行卡、包等都隨手扔掉,有的扔在小區樓羣裏,有的扔在馬路上。接到受害人報案後,警方進行了布控。6月30日,張某在第五次作案時被警方當場抓獲。
昨天在法庭上,張某承認了全部指控,且不做辯解,只說自己家裏窮,爲了結婚一時糊塗鑄成大錯,現在很後悔,希望得到被害人的諒解。
公訴人稱,張某作案價值共計9000餘元,接近“數額巨大”,而且在一個月內後先後四次作案,屬於應該從重的情節,鑑於他歸案後認罪態度良好,主動交代警方尚不掌握的案情,因此建議法院在量刑時可以酌情考慮從輕判罰。此案將擇期宣判。
【法官提醒】
女性單獨開車車門一定要鎖
針對此案,法官提醒女司機,一個人開車出行的時候,一定要養成上車落鎖的習慣,車窗不要搖得太低,上車前要注意觀察周圍環境,注意可疑的尾隨之人。萬一被搶,不要驚慌,要儘可能記住作案人的長相穿着,以便事後辨認,還要在第一時間報警。
對話張某
搶包只爲辦婚禮
得讓媳婦有面子
三年前,張某與一名女同事相戀,兩人決定2012年結婚。“我在老家有一套房子,但我和媳婦都在市區上班,婚後還是要在這邊住,房價這麼高,要在市區買房想都不敢想。”張某說,“但是起碼得說得過去,同事們結婚都辦了隆重的婚禮,我不能讓媳婦在別人面前沒面子。”
“上班後,我自己攢了二三萬塊錢,可距離辦婚禮所需還差幾萬元,我一時糊塗就想到了搶。”張某說,起初作案時他也挺害怕的,但利令智昏,金錢的誘惑最終讓他越陷越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