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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蔣娟實習生肖荻)有市民曾有過這樣的經歷:持有效護照及簽證,但是在目的地國入境、出境或過境時卻受阻,孤立無援、十分焦急。外交部領事司有關負責人建議,公民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保持冷靜和剋制,通過溝通尋求解決。
根據國際慣例,他國公民即使已取得一國簽證,該國也有權拒絕入境而無需說明理由。我國公民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首先,應向當地主管部門如實說明入出境或過境事由,同時瞭解受阻原因;如不懂當地語言,有權要求對方提供翻譯服務。如果請求仍然得不到有關部門的迴應,可要求與中國駐當地使、領館聯繫,尋求幫助。
使、領館領事官員在接到反映後,將向該國有關當局瞭解情況,根據情況反映我國公民的要求,或進行必要交涉。但使、領館不能保證一定會被放行。如交涉未果,建議市民理智接受當地主管部門的決定;如果受到對方不公正對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證據,以便日後訴諸法律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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