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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京滬等12省份公佈了收費公路摸底調查結果:12省份收費公路累計債務餘額7593.5億元;2010年度經營情況,只有北京利潤是正數,不到4億元,其他多數虧損10億元以上,山東更是虧損87億元。
我們看到,12個省份在收費公路上都有鉅額債務存在,江蘇省累計債務餘額高達1338億元。這些債務背後的鉅額利息也高得驚人,北京去年還貸20.6億元,其中貸款本金只有0.5億元,償還利息竟高達20.1億元!
高速公路真的收不抵支嗎?非也非也。拿北京來說,就有多條高速公路涉嫌違規“運作”。人大代表幾年前就曝出,作爲北京市首條收費公路,京石高速總造價10.15億元,至2004年12月,已累計收費17億餘元,償還貸款等款項後剩餘近6億元。但早在1999年12月,該公路經營權被授予首發公司,經營期限30年,至2029年。這樣,北京段總收費期限達到42年,累計可收93億元!
不僅如此,京津塘高速公路、京通快速路等項目也存在此類問題。
有些政府還貸收費公路,在收費幾年後被轉給某個公司,以至於收費最長達到了近50年!這樣的公路“性質轉換”遊戲,讓鉅額的公路收費成爲不少地方及有名頭公司源源不斷的“搖錢樹”、“印鈔機”。“暴利”並“虧損”着,正是公衆感受到的不正常現象!
之所以中國公路收費“多而貴”問題一直得不到有效糾偏,根本問題在於被徵收費用者基本沒有什麼表達權,就連政協委員和人大代表多年質問都不能得到糾正,普通公衆還有多大的“質問權”?而且,即使是《公路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上有明確規定的東西都不能得到有效保障,還何談糾正公路收費長期存在的問題?
在國外,政府不能對屬於公益事業及有納稅人投入的公路收費一家說了算,民衆投票表決才能決定公路是否應該收費,收費標準如何。如此相互制衡的“權力決策”體系,方能有效防範利益集團“沒完沒了收費”。中國過高的公路收費何時才能好好“歇歇”?
(張東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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