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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先生剛剛入住新房沒多久,就發現自己家北側陽臺和廚房頂部存在滲漏現象,可物業並沒有找出滲漏點,高先生認爲是房子在施工過程中存在問題,所以找到了開發商。可開發商對此一直敷衍搪塞,無奈之下高先生將其起訴至法院。
對於高先生的訴請,法院委託某工程諮詢管理有限公司對他房屋漏水的原因、修復方案及造價評估、室內裝修受損造價等事項進行評估,結論爲“因地採暖管道存在滲漏問題,遂造成屋頂漏水”。
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商品房開發銷售方應依法對房屋的質量承擔保證責任,在房屋交付使用後,地採暖管道存在滲漏問題,導致高先生房屋內屋頂漏水、裝修成品受損,這種滲漏現象明顯是施工存在質量問題所致。法院判決開發商要對高先生房屋室內地採暖管道滲漏處予以維修,維修後對房屋予以修復;並承擔高先生的裝修損失費用、鑑定費等共計12050元。
( 劉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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