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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10月29日電(記者周英峯崔 靜)記者29日從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的有關報告中獲悉,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正在對反家庭暴力立法進行立項論證,論證的結果將作爲專門立法與否的依據。
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期間,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在議案中提出,我國多部法律中有關於反家庭暴力行爲的法律規定,但沒有專門的反家庭暴力法,造成司法實踐中對家庭暴力行爲的干預和打擊不力,家庭暴力引發的惡性案件時有發生且成蔓延趨勢,直接影響到家庭和諧和社會穩定。建議儘快制定反家庭暴力法。
對此,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認爲,家庭暴力傷害了部分婦女、兒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影響了家庭和睦和社會和諧。我國關於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規尚不夠系統完善,有必要制定反家庭暴力法。
內務司法委員會在審議意見中說,制定有關反家庭暴力的法律已列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2011年立法工作計劃預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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