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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車前多留意天氣預報,儘量避免在霧天出行。
二、給車輛配備防霧燈。
三、在霧中行駛要勤按喇叭。聽到其他車的喇叭聲,應立刻鳴笛迴應,示意自車位置。
四、充分利用各種車燈提高能見度。將擋風玻璃、車頭燈和尾燈擦拭乾淨,並檢查燈光裝置是否完好。在行駛中應打開霧燈、尾燈、示寬燈和前照燈(近光),不能使用遠光燈。
五、當能見度小於500米大於200米時,必須開啓近光燈、示寬燈和尾燈;時速不得超過80公里;與同一車道行駛的前車必須保持15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
六、當能見度小於200米大於100米時,必須開啓霧燈和近光燈、示寬燈、尾燈;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與同一車道行駛的前車必須保持10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
七、能見度小於100米大於50米時,必須開啓霧燈和近光燈、示寬燈、尾燈;時速不得超過40公里;與同一車道行駛的前車必須保持5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
八、當能見度小於50米時,高速公路可能實施局部或全部路段封閉。已進入的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按規定開啓霧燈和近光燈、示寬燈、尾燈,在保證安全的原則下,駛離霧區或就近駛入服務區休息,等待霧散後再行車。未按國家標準安裝霧燈的機動車輛,必須就近駛入緊急停車帶或路肩,儘量靠邊停車,並按規定開啓危險報警光燈,並在後方150米以外設置故障車警告標誌牌。
九、發生事故後應迅速採取安全措施,保護好現場,及時報案。後來車輛不要擠佔緊急停車道,以免給交通管理部門疏導交通、搶救傷員、清障救援等工作造成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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