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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宋寧華)嫌車上電視音量大,竟然拿刀刺向公交司機,導致司機失血過多死亡。前天,909路公交車司機被刺案在市一中院開庭審理。徐彙區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林忠提起公訴,死者家屬索賠逾60萬元。
今年7月6日上午10時45分左右,林忠因覺得公交車上電視音量過大,與所乘坐的909路公交車駕駛員許元林發生口角。當車輛停靠在欽州南路終點站後,林忠要求司機退還2元錢車費遭拒絕,兩人再次發生爭執。林忠掏出隨身攜帶的摺疊刀,刺向許師傅左側頸部,導致其大量出血,林忠隨後逃逸。當天林忠被徐匯警方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刑事拘留,受傷的許師傅搶救無效於8月7日死亡。
當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後,林忠表示有異議,他承認自己持刀行兇,但表示自己當時沒有想殺死司機,不能算故意殺人。
林忠爲什麼隨身攜帶刀具呢?林忠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常去外地旅行,身邊帶着刀可以防身。久而久之就養成了隨身帶刀的習慣。林忠再次強調,刀刺許師傅左頸,全因在氣頭上,並沒有想殺死他。
對於林忠的辯解,公訴人說出了林忠在案發當日的部分詢問筆錄。公安機關當時問他,“你知道人的頸部是要害部位嗎?”林忠答,“知道。”問,“那你爲何還要捅他頸部?”答,“那個時候我也管不着了,反正我要捅,也不管他死活”。
林忠的辯護律師找出林忠的精神病史,並提交林忠的殘疾證作爲依據。稱林忠曾患有精神病,之前一直在服藥,後來由於吃了藥頭疼,二三年前才停止服藥。
檢察官出示案發後林忠的精神病鑑定意見書。鑑定意見書中指出,林忠曾患有精神分裂症,經治療病情已緩解,案發時林忠意識清晰,對作案環境辨認良好,明確瞭解自身行爲的違法性質和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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