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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11月1日訊(記者張倩王健)暖氣費晚交了一個月,就得多交180元錢?這讓家住西城老市二中家屬院的陳先生鬧不明白了,“供熱公司說是因爲通知我交的時候我沒去,交晚了,都得多收錢。距離供暖還有好些天,怎麼就晚了呢?”
1日,記者來到位於濟南路與火車站路交匯處以南的老市二中小區,該小區共有兩棟居民樓,共計80戶居民。陳先生告訴記者,10月30日,他去負責小區供暖的大昌商貿公司交暖氣費,“我們小區今年是按28元/平方米交暖氣費,我們家應該交2610元。但是大昌商貿的工作人員讓我按照30元/平方米來交,要多交180元錢,我根本不知道他們什麼時候收過暖氣費。”陳先生告訴記者,跟他面臨同樣情況的還有幾十戶居民,“有的居民不想麻煩,就交上了,他們爲什麼要多收錢?有什麼依據?”
家住小區2號樓的王女士介紹,市二中家屬院沒有跟市供熱處相通的暖氣管道,是由大昌商貿公司來負責小區供暖的。9月份,大昌商貿公司貼出了通知,要求小區居民在9月15-17日將今年的暖氣費交齊,晚交的將多收錢。“9月15-17日,他們的兩個工作人員在我們小區的門衛室裏收了三天,大概有一半左右的居民交了暖氣費。”2號樓的另一位住戶侯女士說,雖然小區的暖氣費比其他地方的高,但看到通知還是去交了,“人家小區都是按照24元/平方米收,我們去年27元/平方米,今年直接28元/平方米了。”
1日下午,記者來到大昌商貿公司,公司內幾間辦公室全部緊鎖大門。記者電話聯繫上了負責收取物業費的孫先生,他說,9月份收取暖氣費主要是爲了買煤炭,“當時的煤炭價格比較便宜,現在買每噸貴了四五十元。”孫先生說,大昌商貿公司每年燒鍋爐都要賠錢,“我們收這些錢是按成本計算的,願意交就交,不願意交我們就不給供暖。”
記者諮詢了“12358”價格舉報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中心城區內所有小區,無論是集中供暖還是自己燒鍋爐,都必須按照24元/平方米的價格來收費,“但是市二中家屬院的情況很特殊,價格一直要比其他地方貴,我們如果管得太嚴,他們就不燒了,居民就要挨凍,我們也很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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