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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片本報記者潘旭業
“我們和公司簽訂的合同還沒有到期,公司就單方面將每輛車的租金每月提高了1600元。”1日,出租車司機張先生向本報反映,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出租汽車有限公司單方面提高租金。該公司一位負責人稱,目前出租車實現了“七區同城”,租金標準也應該和市區一致。對此,青島開發區交通局一位負責人稱,應嚴格按照合同執行。
出租車司機>>公司單方面漲租金每月要多交1600元
1日上午10時,記者來到位於青島開發區太行山路北端的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出租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出租車公司”),公司門口已經停了二十多輛出租車。據司機張先生介紹,他們與公司簽訂了有效期爲6年的合同,每車每月的租金是5600元,但今年剛到第四年,公司就單方面要提價,準備從11月1日起,每車每月的租金提高1600元。這讓司機師傅們難以接受,但公司稱如果不願意幹就交車離開。
出租車司機邵先生向記者出示了一份《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出租汽車有限公司出租車承包合同》。合同上寫明,承包期限自2008年1月12日起,至2014年1月12日止。試運營6個月,運營結束後在交通行業部門指導下視運營情況調整。承包期內每人每月承包金固定不變,兩人一車時租金爲每月人民幣5600元。簽訂合同時,出租車司機每人應向公司交付20000元的保證金。
據介紹,“出租車公司”單方面漲租金一共涉及名下的30輛出租車、60名司機。張先生說,即使交車不幹,該公司的馮經理要求他們在交車之前必須先更換所有的輪胎,要不然就不退還押金。“公司即使不漲價,我們也不可能再幹下去了。現在只希望能要回押金。”張先生說。
出租車公司>>出租車“七區同城”租金應與市區相同
“出租車公司”的馮經理稱,雖然合同的有效期是6年確實沒有到期,但合同中也有規定試運營6個月,運營結束後在交通行業部門指導下視運營情況調整。這說明合同內容每6個月就可以視具體的運行情況進行調整。
據介紹,合同從2008年簽訂以來,油價、維修費用等各種價格都在上漲,但是租金一直沒漲,目前這30輛“公車公營”的出租車是處在零利潤運行狀態。爲此,公司曾經多次向開發區交通局申請上調租金,但都未獲得通過。據瞭解,所謂“公車公營”的出租車,就是指車是由出租車公司提供,駕駛員屬於招聘員工,每月需向出租車公司繳納租金。馮經理稱,橋隧開通後,青島出租車實現了“七區同城”,開始自由流動。目前青島市區公車公營的出租車的租金都是每月7200元,所以開發區出租車公司的租金也應與市區一致。
對於押金問題,馮經理說押金將原數返還,但前提是司機在交車時確保交回的車輛沒有違章記錄、不牽涉法律訴訟。對於車輛的磨損,馮經理稱只要輪胎的磨損不超過50%,他也不會再要求出租車司機更換輪胎。
主管部門>>應嚴格按合同執行將對雙方進行協調
對於這一事件,青島開發區交通局一位姓賈的副局長稱,從本質上講這屬於企業與承包經營者之間的經濟糾紛問題,既然簽訂了合同,就應該嚴格按照合同執行,他支持出租車司機通過法律渠道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同時,作爲主管部門也將對雙方進行協調,本週六就會有初步的解決方案。
賈副局長介紹,這次青島開發區出租車公司單方面提高租金的問題,其實也是橋隧開通後出租車實現“七區同城”發展中出現的問題。目前,青島開發區共有415輛出租車,其中200輛屬於“公車公營”的,青島開發區出租車公司“公車公營”的出租車只有30輛,佔很小的一部分。青島市區與青島開發區出租車租金收費標準不一致的問題,局裏在橋隧開通之初就已經開始關注。但這需要市區兩級的主管部門進行研究,採取統一的措施,而不能靠某個企業單獨採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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