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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96706熱線消息(記者王倩通訊員李曉斌)一男子由於車速過快撞上馬路中間的護欄,他覺得無所謂就離開現場,殊不知,這也算是交通肇事逃逸。
2日早上7點左右,歷下區交警大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在經十路武警總隊附近,一輛車將中心護欄撞壞後逃逸。民警在現場發現肇事車輛連續撞了近八節護欄,現場除留有肇事車的碎片外,也沒其他有價值的線索,且沒有目擊者。
民警進一步勘查現場發現兩張單據,此單據爲某收費站的收費單據。因爲是在現場周邊找到的,所以民警認爲很有可能是肇事車發生事故時遺留在事故現場的。民警根據單據提供的信息到相關部門調取了大量資料後,終於找到一車號爲魯A9M××3的麪包車車型、顏色與現場遺留物相吻合。經調取信息車輛信息得知車主爲市中區王某所屬。
民警聯繫上王某時得知,此車由郭某駕駛。據郭某交代,由於車速過快,行至經十路武警總隊附近時,車輛失控連續撞了八節護欄,車輛差點側翻。郭某認爲他並沒有與其他車輛相撞,不算是交通事故就離開現場。
由於交通肇事逃逸,郭某面臨行政拘留十五天以及罰款的處罰,還要賠償相應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