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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兩男子假借經營公司之名,非法銷售仿真槍。警方接報後,在二人公司及住處查獲槍支39支,彈藥1050發,並在一名購買者家中查獲槍支。日前,河西區法院經審理,以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分別對三人判處有期徒刑。
2010年3月至今年5月間,本市男青年韓某、馮某在河西區隆昌路一寫字樓內,以經營“飛火”商貿公司的名義,從事非法銷售仿真槍的活動。2010年10月間,馮某在該公司內以約1000元人民幣的價格向本市男青年季某出售仿真槍一支。今年5月18日17時許,公安機關接報後將韓某、馮某抓獲,並當場在該公司內收繳仿真槍8支(經鑑定其中4支爲槍支),後又在韓某家中收繳仿真槍43支(經鑑定其中35支爲槍支)及其自有的鉛彈1050發。次日凌晨3時許,公安機關在季某家中收繳仿真槍4支(經鑑定其中3支爲槍支),後於同年6月1日將季某抓獲。
法院經審理,以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判處被告人韓某有期徒刑3年8個月;判處被告人馮某有期徒刑3年6個月;判處被告人季某有期徒刑7個月。(記者孫啓明通訊員邢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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