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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賈中山)昨天,國家發改委、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聯合印發《關於逐步禁止進口和銷售普通照明白熾燈的公告》,決定從明年10月1日起,禁止銷售100瓦以上的普通照明白熾燈。
《公告》明確,我國逐步淘汰白熾燈路線圖分爲五個階段: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爲過渡期,2012年10月1日起禁止進口和銷售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熾燈,2014年10月1日起禁止進口和銷售6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熾燈,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爲中期評估期,2016年10月1日起禁止進口和銷售15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熾燈,或視中期評估結果進行調整。
國家發改委稱,通過實施路線圖,將有力促進中國照明電器行業健康發展,取得良好的節能減排效果,預計可新增照明電器行業產值約80億元(人民幣)、新增就業崗位約1.5萬個,形成年節電480億千瓦時、年減少二氧化碳排放4800萬噸的能力。J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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