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華公寓試點工作取得的成效,與小區業主自治意識的提高、政府有關部門的重視、長寧法院的積極推動有着密不可分的聯繫。社區管理中,業委會搭建不同的對話平臺,把物業管理活動“亮”在陽光之下,尊重不同意見,促使業主達成共識。同時,利用小區的重大設施設備改造機會,引導更多業主參與到決策中、參與到物業管理中,形成“小區的管理業主來做主”的好風氣。
政府轉型服務升級
長寧區作爲全國35個社會管理創新綜合試點城區之一,長期努力將管理理念轉變爲服務理念,從根本上關注民生,穩定社會基礎。爲規範物業公司服務,區房管局在落實《上海市住宅物業服務規範》基礎上,強化對物業服務企業的每月督查制度和抽查制度,提高物業公司服務質量在審查中的比重,深入基層實地聽取業主意見,並與法院加強溝通,瞭解相關企業的訴訟情況。
爲保證信息渠道暢通,新華公寓還建立了一個靈活的物業管理“報告”制度,在物業活動中對街道主管部門、居委會和房管辦主動報告、報送,形成了溝通網絡,理順了各方關係,以利於房管局的監督管理和街道主管部門的協調指導。
法院引導自我管理
長寧法院以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爲重要目標,力圖幫助社區找出物業服務糾紛的自我解決途徑:創新工作方法,主動深入社區,對日常審理中發現的物業公司存在的問題,以司法建議形式向物業公司發送,限期整改;爲居民應對糾紛提供法律援助和“技術”支持;對物業服務糾紛案件遵循“先調解,後立案”的原則,緩和業主的對立情緒,降低訴訟成本;在訴前、判前、判後各階段加強對當事人的釋明工作,使其更好地瞭解相關法律規定。
長寧法院還加強對業主的法治宣傳,定期製作展播宣傳板報,增強業主對相關法律法規及案例的認知度。同時,將典型的物業糾紛案件庭審開進小區,提高業主對類似糾紛的自我協商化解能力。
新華公寓及相關部門表示,試點工作還在進一步的探索過程中,其經驗並非完全成熟,而規劃的藍圖是否能最終實現,則有待進一步實踐檢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