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經過正規治療而病情穩定的系統性紅斑狼瘡患者是能生孩子的。但是,生孩子的時機應該由專科醫師決定。一般認爲,最好在病情緩解、穩定半年至一年後妊娠較爲穩妥。但穩定時間越長也並不意味着安全係數越高。
據統計,約50%患者妊娠或產後出現疾病復發或加重,因此,妊娠的時機非常重要。當患者病情穩定時,則妊娠導致的疾病加重或復發要減少20%~40%。
有下列情況者,不應妊娠:
1.腎臟病變未能滿意控制者;
2.嚴重的高血壓;
3.血肌酐高於176.8μmon/L;
4.嚴重的肺間質病變;
5.嚴重心包病變;
6.嚴重的心臟病變;
7.近期或目前仍在運用地塞米松或環磷酰胺、硫唑嘌呤等細胞毒藥物等。
因某些激素、免疫抑制劑對胎兒有一定影響,患者可以適當運用中藥控制病情。由於中藥起效較慢,爲觀察其療效與激素的比較,我們對兩組病例進行了爲期三年的隨訪觀察,隨訪期間治療組仍維持原治療方案不變,堅持中藥治療。60例患者獲訪53例,治療組24例,對照組29例,獲訪率爲88.33%。三年後治療組完全緩解者5例(20.83%),顯效6例(25%),有效10例(41.67%),無效3例(12.5%),總有效率爲87.5%;對照組完全緩解者1例(3.45%),顯效5例(17.24%),有效11例(37.93%),無效12例(41.38%),總有效率爲58.62%。經統計學處理,兩組有顯著性差異(P<0.05)。堅持中藥治療五年後,治療組完全恢復工作者19例,正常妊娠生育者4例;對照組完全恢復工作者11例,但患者中尚無一例妊娠者。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中藥的優勢。
但即使病情穩定,各項指標均顯示正常,也有約10%的患者因妊娠而疾病復發或加重,懷孕期間患者應謹慎,一有感覺異常立刻到專科醫院就診,以確定終止妊娠還是運用適當的藥物控制疾病本身。(作者爲上海市中醫醫院風溼科主任醫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