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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貨幣金融學專家倪雲虎今天接受本報採訪時稱,民間金融在我國金融體系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統計數字顯示:全國至少有兩三萬億元的民間資本市場,是銀行貸款總額25萬億元的十分之一,每年的利息則有三四千億元,這個數字超過幾大國有銀行的利潤總額(比如建設銀行在股市基金行情火爆的2007年的利潤還不到700億元)。
他認爲,民間金融並沒有錯,企業有需求,他們有資本供給,本來應該是雙贏的事情,但是,民間金融的借貸雙方絕大多數文化水平很低,更缺乏專業知識,自然不可能做到國有銀行那樣的風險評估,一旦出現危機,不僅會讓民間資本自身受到損失,也將傷害向他借貸的企業。
“民間金融對風險的監管缺少制度要素。無論是政策制度還是非政策制度,是國家的監管還是內部的一套金融制度,總要有一個科學的制度存在。”倪雲虎說,民間金融多半以人頭熟、感覺、經驗來做決定,形成了即使是高風險,只要能夠支付高昂的利息,就能得到這些資金的狀況。
還有專家指出,頻發的高利貸事件已經引起中央高層重視。民間借貸的主體很多是普通民衆,由此產生金融系統的風險蔓延是非常可怕的;但若採取“休克療法”,資金鍊斷裂將會造成嚴重的經濟震盪,不僅可能對經濟造成打擊,更可能引發金融安全問題。從長計議,國家應該採取疏堵結合的措施,引導規範民間金融市場的發展。本報記者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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