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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今天獲悉,四川省內江市東興區人民法院近日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鄧壘貪污、挪用公款一案,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數罪併罰,決定對其執行有期徒刑20年,並處沒收財產3萬元,剝奪政治權利4年。
法院審理查明,鄧壘,別名鄧建軍,內江市市中區人,捕前系內江市某醫院財務科出納。1993年至1999年9月8日期間,鄧壘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挪用本單位的公款共計77.7萬餘元,並將其中72.8萬餘元用於個人賭博活動,4.9萬元借給他人。1999年9月17日,鄧壘截留本單位當年9月8日至9月17日期間的現金18.5萬餘元,並攜款潛逃外地全部揮霍。2011年8月8日,鄧壘主動到檢察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記者楊傲多通訊員謝華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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