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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江西頻道11月9日電(張明明)從明年1月1日起,舉報盜竊破壞“三電”設施違法犯罪行爲有功人員將獲得獎勵。國家電網公司日前轉發公安部關於印發《舉報盜竊破壞電力電信廣播電視設施違法犯罪有功人員獎勵辦法》(公治〔2011〕579號)的通知,要求各單位遵照執行,進一步做好電力設施安全保護工作。
爲了有力打擊電力電信廣播電視設施違法犯罪行爲,充分調動廣大羣衆舉報的積極性,全國電力電信廣播電視設施安全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制定了《舉報盜竊破壞電力電信廣播電視設施違法犯罪有功人員獎勵辦法》,鼓勵廣大羣衆以電話、電子郵件、信函、來訪或其他形式向各級“三電’,設施安全保護工作聯席會議(領導小組)辦公室、110報警臺及公安機關有關部門舉報盜竊破壞“三電”設施違法犯罪線索,經查證屬實的,將視案件性質及查處情況,對舉報人員予以300—5000元不等的獎勵。獎勵經費從省、地市、縣級“三電”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經費中列支。
該《辦法》要求各地根據本地實際,設立專門的舉報電話、舉報信箱和電子郵箱,受理各種舉報線索,按照規定落實獎勵舉措,並嚴格爲舉報人保密。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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