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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荒唐鬧劇!!公款吃喝玩樂被撞死,局長政協主席竟要成烈士?》的帖子引起網民關注。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9日對此事作出迴應稱,不存在認定爲“招商引資典型”和追認爲“烈士”的問題,死者家屬也沒有提出此項要求。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介紹稱,11月1日,老河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陳本俊與市政協副主席朱志軍(分管招商引資工作的市領導)在一起時,陳本俊邀朱志軍4日一起到西安拜訪西安市長安區藥監局長,尋找招商引資項目和商機。
在陳本俊的建議下,兩人定於11月4日出發,5日(週六)活動,6日(週日)返回。4日下午,陳本俊打電話與西安市長安區藥監局長進行了聯繫。聯繫時,喬建新(老河口市建築商)也在場,要求隨同前往。下午4時許,朱志軍、陳本俊、喬建新乘坐藥監局小車,由藥監局司機鄧海斌開車從老河口出發,前往西安。
據介紹,下午5時,當汽車行至漢十高速公路武當山路段時,發生車禍。車禍發生後,司機鄧海斌打110電話報警。陳本俊、喬建新、朱志軍、鄧海斌四人被送往武當山醫院救治。由於傷勢過重,陳本俊、喬建新二人在醫院醫治無效死亡。朱志軍、鄧海斌在高速公路管理總隊四支隊十堰大隊分別做了事故筆錄。爲避免因內傷發生意外,朱志軍接受建議被送往襄陽市中心醫院治療。記者從湖北省高管總隊四支隊十堰大隊獲知,具體事故原因目前正在調查中。
老河口市政府新聞辦說,交警部門對這一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還在進行之中,死者陳本俊、喬建新的屍體尚未火化,並不存在帖子中反映的“市領導還在施壓、教導兩個單位的班子成員統一口徑”的問題,也不存在認定爲“招商引資典型”和追認爲“烈士”的問題。
老河口市委宣傳部有關負責人8日授權迴應此事時對“中國網事”記者說,烈士的評定有嚴格標準和程序。依據規定,只有在依法查處違法犯罪行爲、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執行反恐怖任務和處置突發事件中犧牲的,搶險救災或者其他爲了搶救、保護國家財產、集體財產、公民生命財產犧牲的,在執行外交任務或國家派遣的對外援助、維持國際和平任務中犧牲的,在執行武器裝備科研試驗任務中犧牲的,以及其他犧牲情節特別突出,堪爲楷模的,才能評定爲烈士。因車禍死亡的幹部要成烈士的網上傳言是無稽之談。
記者9日再次來到老河口市委宣傳瞭解情況時,宣傳部新聞科科長劉兵說,“迴應”是以宣傳部管理的市政府新聞辦的名義發出的,但具體情況是由市政協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經過調查瞭解後形成的書面材料,宣傳部未參與此事,對具體情況也不清楚。
一些網民認爲“能迴應,至少有一點進步”,也有網名認爲“迴應”中還有一些問題沒有“得到迴應”。記者提出網名尤其關注的幾個問題如調查爲何沒有由除市政協、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外的第三方進行?爲什麼去外省招商與還帶上了“建築商”?爲什麼招商引資“活動”選擇在週末?市委宣傳部未給予正面迴應,並拒絕了記者提出的進一步採訪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