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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華西都市報記者從省政府網站獲悉,省政府已經通過由省環保廳制定的《關於“十二五”降氮脫硝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爲完成“十二五”期間的氮氧化物減排任務,我省將重點對火電廠、水泥廠採取降氮脫硝工程,並對機動車進行氮氧化物控制。在條件合適的情況下,我省將適時啓動機動車排污費徵收,並出臺脫硝電價,運用市場手段促進氮氧化物的減排力度。
據省環保廳介紹,氮氧化物是主要的大氣污染物之一,是形成酸雨的重要原因。根據2010年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調查結果,我省氮氧化物排放量爲62.04萬噸,多集中在電力、水泥、機動車行業,其中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量17.79萬噸。
針對《關於“十二五”降氮脫硝工作的意見》,省環保廳建議,全省30萬千瓦及其以上現役燃煤火電機組全部建成降氮脫硝設施,3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實行低氮燃燒改造;燃油機組優先選擇改用燃氣,2014年底前仍在役的燃油機組,必須完成降氮脫硝設施改造,實現達標排放,但原則上,我省不再新建燃油機組。
省環保廳表示,我省將繼續加速黃標車淘汰工作,並適時啓動機動車排污費徵收,運用市場手段加速機動車淘汰,並積極發展節能環保型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