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11月9日電據《讀賣新聞》網站報道,關於中國漁船在長崎縣五島列島日本領海內不遵從停船命令且船長被逮捕一事,今天長崎縣的區檢察廳向長崎簡易裁判所(簡易法院)提起訴訟,並以簡易程序審理了這一案件。
該簡易法院最終判定中國漁船的船長張天雄繳納30萬日元罰金。在繳納罰金後,張天雄被釋放。(陳建軍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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