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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認真貫徹公安部交管局《關於開展學生接送車輛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動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交通安全防範工作,預防涉及校車的道路交通事故,市公安交管局決定在全市組織開展校車集中整治行動。此次行動以加強校車規範化管理爲着手點,以增強廣大師生和校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意識爲切入點,以減少各類交通違法行爲、改善學校周邊交通環境目標點,通過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安排警力、落實相關措施,堅決杜絕涉及校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行動中,交管部門將會同教育部門,對校車、學生用車情況進行摸底調查,詳細掌握學生包車情況,包括學生包車數量、包用車輛車況、駕駛人情況、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租用渠道等基本情況。對可以用於接送學生的客運車輛,集中進行一次檢驗,檢驗合格後發放校車統一標識,並完善校車、學生包車基礎檔案;對於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責令車主立即整改,在徹底清除隱患之前禁止上路運營。
同時,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對校車進行安全檢查。對檢查不合格的,不予辦理相關登記,直至整改合格;對達到報廢標準的,立即報廢;嚴格審查駕駛人資格,駕駛人必須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驗,最近3年內任一計分週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定期對駕駛人進行面對面談話教育,組織學習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並簽訂交通安全保證書,自覺杜絕交通違法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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