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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民事、行政訴訟進行監督是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能,是檢察機關維護法律公平公正實施的重要措施,但近年來,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受到案源匱乏的影響,嚴重阻礙了檢察功能的發揮與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發展。民事行政監督這項工作較其他檢察工作而言起步晚,再加上這方面的宣傳力度不夠,羣衆對檢察機關在這方面的職能缺乏一定了解,所以,也影響了民事行政申訴這類案件的來源。檢察機關作爲對法院生效民事行政案件判決的監督者,本身是一項民心工程,它不僅關係到人民羣衆的合法權益能否得到維護,還關係到檢察機關在人民羣衆中的威信能否得到提升。爲此,案源的匱乏,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民事行政工作的全面開展和實際效果,使目前民事行政檢察工作還不能完全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
在我國檢察機關自設立民事行政檢察部門以來,全國各級檢察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積極有序地開展工作,在不越權、不越位的前提下,充分發揮檢察機關的民事行政訴訟監督職能,爲服務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民事行政檢察不是可有可無的,而是必須做好及必須加強的。可是,民事行政申訴案件案源少,案源收集效率低,一直也是制約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發展的障礙。那麼,是什麼原因導致民事行政申訴案件案源匱乏的呢?多年來的工作實踐使我體會到主要有以下方面:
1、從檢察機關自身講,存在對民行檢察工作不夠重視的問題。在檢察機關內部大部分人眼裏看來,打擊貪污賄賂和瀆職侵權犯罪纔是社會關注的焦點,也是檢察機關工作的亮點。至於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因這項工作本身略顯繁瑣,再加上又是監督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決,所以難出成績。因此,在對外宣傳檢察機關的監督職能上,往往忽視民事行政監督這項工作,這本身也是造成案源缺少的原因之一。
2、從民事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年齡結構講,歲普遍偏大,專業人員短缺,也是導致案源缺少的重要原因。在案件來源的獲取上,一方面要靠多方面的宣傳,另一方面也要勤收集調研,再有就要檢察人員具備較強的業務知識。只有經常深入社區、鄉村和工礦企業大力宣傳講解我們檢察機關對民事行政案件監督的職能與作用,讓羣衆與工礦企業真正瞭解我們檢察機關職能,才能從中獲得更多的案源。同時,由於部分辦案人員在辦案中雖有一定經驗,但在業務知識的說理上仍存在有理說不透的現象,由此造成在案件質量上偶有審查質量不高的情況,這些都能導致案源減少的因素。
3、辦案週期過長也是導致案源減少的因素之一。案件當事人一旦到檢察機關來申訴,都是抱着渴望和求救的心態來申訴的。他們都希望檢察機關能爲他們伸張正義,能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在申訴期間都希望檢察機關審查得越快越好,並能儘快提起抗訴,可是,我國《民事訴訟法》在檢察機關監督方面,僅規定了監督程序並未規定案件的審查和審理期限,因此,辦案期限的不確定性嚴重影響了當事人申訴的積極性。
4、法院審判質量的提高也是民事行政申訴案件下降的重要環節。
近年來,隨着民事行政抗訴工作的不斷深入和各項案件考覈制度的不斷完善,在加上查辦法官職務犯罪力度的加大,以及法院內部錯案追究制度的推行,法官的責任心和業務素質逐漸增強。法院判決質量的提高,人民羣衆對法院判決、裁定的滿意程度也越來越好,所以,當事人到檢察機關來申訴的民事行政案件呈下降趨勢,而且所申訴的案件經審查後判決有誤的少,這也是民事行政申訴案件來源下降的一個方面。
針對上述民事行政案件來源匱乏的原因,我們應從以下方面加以改進:
1、要進一步提高對民事行政檢察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隨着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健全和完善,人民羣衆維權意識的不斷增強,民事行政檢察監督這項工作也將得到進一步的提升和加強。這項工作不僅是推進依法治國、維護公平正義的重要內容,也是維護人民羣衆合法訴求的一個救助渠道。因此,我們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做好這項工作。
2、進一步完善民事行政檢察部門的人員配置。民事行政監督檢察工作既然不是一項可有可無的工作部門,那麼,就應在人員配置上多充實一些專業知識強,有活力的年輕幹警到這個工作崗位上去,這樣既能發揮年輕人的專業特長,又能提高民事監督檢查工作的工作效率。
3、嚴格保證辦案時限,縮短辦案週期。《民訴法》雖然對檢察機關在辦理民事行政申訴案件中未規定具體的辦案期限,也未規定法院在收到檢察機關的民事行政抗訴案件時應在多長時間內審結的具體期限,但檢察機關應在接到當事人申訴時,主動把好時間關,公正審查,及時結案。對於檢察機關提起抗訴的案件,檢察機關也要督促法院及時審理,防其久拖不決、不判。
4、注重與律師事務所的聯繫和溝通。律師是專門的法律工作者,他們所代理的大部分案件都是民事行政案件,因此,他們對案件法院所判決的結果是否公正,有着第一手材料。檢察機關通過律師提供案源,質量都是較高的。另外,律師還是檢察機關與當事人溝通的橋樑,通過律師檢察機關可以講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性質傳遞給當事人,這樣又爲擴大檢察機關民事行政工作的宣傳奠定了基礎。
5、加大宣傳不留死角。長期以來,由於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宣傳不到位,羣衆對其瞭解較少,許多當事人,在法院的判決、裁定生效後,明明知道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因不知道檢察機關還能幫其維護合法權益而放棄訴求。針對這種狀況,檢察機關在充分利用媒體大力宣傳的同時,還要深入社區、鄉村、工礦企業和機關團體大力宣傳,真正做到家喻戶曉。只有這樣才能擴大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影響,疏通案源渠道。
(作者系天津市東麗區人民檢察院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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