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劉建上海市嘉定區司法局和人社局近日聯合推出《嘉定區人民調解員准入辦法(試行)》,今後在嘉定區從事人民調解工作,必須通過培訓考試獲得人民調解員資質。嘉定區將專門成立人民調解員資格評審委員會,每兩年開展一次職稱資格評審工作。人民調解員共分爲助理、初級、中級、高級、首席五個職稱資格。取得資格的新聘任人民調解員即可參加助理調解員的評審,而參加首席調解員的評審,則須具備擔任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副主任或專職調解員、從事人民調解工作或政法工作8年以上等硬性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