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先生問:我們單位一個員工因過失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期2年執行,他還繼續在我單位工作,請問還要繼續給他交社會保險金麼?
答:原勞動部爲此種情況有一個回覆函:職工被判處徒刑宣告緩刑,沒有剝奪政治權利,仍可繼續留在原單位工作,其情況有所不同,應該計算工齡,本人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可以繼續享受各項勞動保險待遇。如果該員工因觸犯刑律被判刑,並未被剝奪政治權利。因此,其在單位上班期間應繼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工齡繼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