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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記者黃亮、通訊員交宣報道:13日,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向媒體通報,12日23時40分許,黃埔大道員村山頂路段發生一宗特種車與小客車的交通事故,初步排除“酒駕”所爲,且特種車負全部責任。而新快報記者在採訪過程中與小客車司機發生口角,繼而又被另外四名男子毆打,交警稱記者的“手臂和後腰皮膚表面有輕微擦傷”(詳見本報昨天A6版)。目前,天河警方已介入調查。
廣州交警部門在通稿中稱,交警到達事故現場後,發現一輛懸掛特種車牌的車輛與粵A962××號牌小客車發生追尾碰撞,兩車司機在現場等候調查處理。交警按照有關程序,立即疏散現場圍觀羣衆,設置安全防護區,對事故車輛進行現場勘查,並立即對兩車司機進行了呼氣酒精測試,結果均顯示爲“零”。由於事故責任明顯,依照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做出處理,交警認定由特種車方負全部責任、粵A962××號牌小客車方無責任,雙方當事人均無異議,並於11月13日賠償完畢。
在該事故調查處理過程中,有一名自稱某報記者的男子(當時未出示有效證件)在現場拍照,引起粵A962××號牌小客車司機陳某的不滿,雙方發生口角糾紛,陳某即撥打110電話報警。由於事發路段路面寬闊,且車速較快,爲確保安全,現場交警予以勸解並引導雙方至安全地帶等候派出所處理後返回路面繼續清理事故現場。隨後,該男子又與另外幾名男子在人行道發生糾紛,交警聽到呼喊後即朝人行道方向跑去處置。天河區公安分局員村派出所接報後迅速派員趕赴現場,將涉事人員帶回派出所調查。經初步調查,該男子爲廣州某報記者林某,其手臂和後腰皮膚表面有輕微擦傷。目前,天河警方正對該起事件作全面調查。
黃亮、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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