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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本報以《學生補課得跟剷車“搶道”》爲題報道了瀋陽市134中學7年8班的班主任老師私自組織全班同學到校外補課,並收取高額補課費的事情。報道見報後,不少134中學學生的家長打來熱線電話,稱134中學還存在不少違規收費補課的問題。昨日上午,記者前往134中學準備覈實情況時,沒想到竟被門衛室的保安“攔”在了校外。
家長:134中學收費補課很普遍
最先打通本報熱線電話的是134中學8年級(初二)一位學生的家長。他告訴記者,據他了解,134中學初一和初二的所有班級都在校外有補課點。這些補課都是班主任老師組織,然後各科任課教師配合。據他了解,各個班級的收費也不完全相同,他的孩子7年級的時候每個月校外補課費大約是300元,而到了8年級,因爲增加了一科物理,補課費已經上漲到每個月400元。他還告訴記者,他孩子所在班級的補課點在砂山體育場附近,補課時間是每週日上午。
此後,134中學一名初三年級學生的家長也打來電話。該家長稱,雖然孩子上了初三,參加補課很正常。但是他覺得134中學並不是爲了提高孩子的學習成績補課,而是爲了收費補課。他舉了一個例子,現在134中學初三年級不光補晚課,而且還補“早課”。時間爲每天8點前,每個月的補課費用是180元。對此,這位家長的意見非常大:“我們上學時,早上上的是早自習,現在學校竟然把學生自習的權利都剝奪了,你要是真想幫孩子提高成績,我們也歡迎,但爲什麼要收費呢?”他還告訴記者,剛剛結束的那個暑假,他爲孩子補課花了近萬元,而且絕大部分是用在校內補課。
此後,又陸續有多名134中學學生的家長給本報打來熱線電話,反映孩子所在的班級也存在校外補課的現象。據家長們介紹,所有的這些校外補課,學校領導實際上是知道的,而且是默許的態度。
記者:134中學校門前吃了“閉門羹”
學生家長們反映的情況是否屬實?134中學是否存在如此多的收費補課?學校對7年8班的班主任老師校外補課的問題是如何處理的?帶着衆多疑問,昨日10時30分左右,記者再次來到了瀋陽134中學,準備向校方瞭解一下情況。
在校門外,記者向收發室內一名保安員出示了記者證,並表明了採訪意圖,希望他幫忙聯繫一下學校的相關負責人。但那名保安員並沒有理會記者,而是看向了收發室內的另外一名保安。記者認出,那名保安就是11月12日,曾在校門前認出7年8班班主任老師照片的人。
那名保安在收發室內打了兩個電話,隨後來到窗口前,對記者說:“你來學校幹什麼?你瞎報什麼?”記者反問:“我瞎報什麼了?”他回答:“老師補課,你報我們保安幹什麼?”記者又問他:“我報的不屬實嗎?”他沒再回答。
記者隨後又提出想找學校領導覈實採訪,沒想到那名保安很明確地表示:不會讓記者進去,也不會幫記者聯繫學校的有關領導,並稱記者可以自己與學校領導聯繫。記者提出手中沒有電話號碼,希望自己進學校去找校領導,但他仍然拒絕記者進入學校。他最後告訴記者,他姓孟,不讓記者進學校的責任,他自己可以承擔!
監督員:收費補課的教師應記過處分
當天下午,瀋陽市教育行風監督員高東銘給記者打來電話,闡述了他作爲教育行風監督員,對此事的處理意見。高東銘稱,瀋陽市教育系統內有明確規定,在職教師在校外補課是絕對不允許的。根據規定,如果在職教師被發現在校外從事有償補課,首先,如果是班主任,要撤銷職務;其次,要被處以行政記過處分,並且3年內沒有評選先進的資格;最後,當事教師還必須把所收取的所有補課費用全部退還給家長。他還表示,其他參與補課的教師,學校也應該一併處理。看過本報的報道後,他已經第一時間與134中學的教導處取得了聯繫,並且闡明瞭自己的觀點,希望校方能儘快拿出處理意見。但是學校教導處的負責人稱,134中學的校長正在外地出差,學校會在晚一些時候向他反饋處理結果。
昨日截至記者發稿時,134中學仍然沒有反饋相關的調查處理結果。134中學是否真的存在很多違規收費補課的問題,本報對此還將繼續予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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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禁止違規校外補課的規定
爲了禁止學校和在職教師組織有償補課,瀋陽市教育局曾在2010年專門下發了沈教發【2010】60號文件,即《關於禁止義務教育學校違規補課的通知》。
《通知》中明確規定:1.嚴禁義務教育學校(含公辦、民辦、特殊教育)組織學生進行集體補課。2.嚴禁義務教育學校(含公辦、民辦、特殊教育)在職教師組織學生進行校外補課……
對違反相關規定的,將按照以下辦法進行處理:1.對於學校存在違規補課行爲的,一經查實,給予學校通報批評、取消市級榮譽或三年內評優資格;情節嚴重的,責成主管部門免去主要負責人職務。2.對於教師違反規定組織或參與校外補課的,一經查實,取消違規教師三年內各級各類評優評先資格。並視情節,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記過、行政記大過、解除聘任合同、取消教師資格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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