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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當前引發社會關注的一系列財政熱點問題,14日,財政部有關負責人進行了集中解答。對於媒體報道的部分單位年底亂花錢現象,這位負責人說,要堅決制止“年底突擊花錢”。(據11月15日《京華時報》報道)
筆者認爲制止“年底突擊花錢”不能一概而論。倘若在公共服務投入、改善民生福祉上還有預算資金撥付不到位,必須堅決執行到位,不能因制止“年底突擊花錢”而打折扣;倘若有些行政機關在財政預算內還有“餘錢剩米”花不完、吃不了的話,則應該在堅決制止其年底突擊亂花錢的同時,將其都調整到改善公共服務、增加民生福祉中去。
制止“年底突擊花錢”,重點要放在行政機關年底亂花錢上,嚴防其將“餘錢剩米”花到推高行政運行成本和三公消費中去。無須諱言,我國行政運行成本過高、三公支出過大,在很大程度上擠佔了公共服務和民生投入,這無疑與財政預算編制不合理有關,也是某些行政機關在年底有“餘錢剩米”而突擊亂花錢的主要誘因。因而只有將其“餘錢剩米”調整到公共服務和民生投入中去,才能使財政分配迴歸公平合理,也才能真正制止行政機關年底突擊亂花錢。
近些年來,雖然隨着財政收入持續大幅增長,公共財政在教育、醫療、社保等關係到國計民生的投入上有所增加,九年義務教育實現學雜費全免,醫療衛生投入也在逐漸增多,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養老保險都在啓動並向全覆蓋方向發展。但實際需要與財政投入之間還存在很大差距,還有很多中低收入者在爲子女上不起大學、看不起病而發愁,尤其是到了年底那些低收入人羣因保障程度低,也有的過不好年。將行政機關的“餘錢剩米”調整用於扶貧濟困,豈不是入情入理?這樣的“年底突擊花錢”又有何妨?
儘管隨着財政預算公開的深入推進,今年已有90多家中央部門公佈了三公經費,地方政府公開三公經費也在隨之跟進,北京、上海、陝西等省級政府部門已公開了三公經費,但是在公開的基礎上如何削減、壓縮三公經費卻尚未見實質性進展。若是能將其“餘錢剩米”調整到公共服務和民生投入中去,不也算得上削減、壓縮三公經費的一種姿態,使一直期待壓縮三公經費的公衆不至於失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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