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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民劉先生向本報反映稱,一些臨時放置在道路上的交通標誌不規範,牌面上文字殘缺或被塗改,容易引發歧義,讓交通參與者看不明白。
昨天,記者在大沽北路與開封道交口看到,有兩塊放在道路黃色網格線內用來禁止車輛臨時或長時停放的交通標誌。牌面上“禁止機動車停放”的“禁止”兩字殘缺不全。車主劉先生說,這兩塊標誌一塊變成了“機動車停放”,另一塊是“禁×機動車停放”,不知道這裏讓不讓停機動車?
記者前天下午在和平區雲南路與宜昌道交口看到,路口中央放置了一塊畫有藍底紅圈紅×的禁停標誌,牌面上的“車”字被一張寫着“拐”字的紙覆蓋,變成了“禁止停拐”。駕駛員宋先生表示,塗改禁停交通標誌違反國家標準,而且被改後的標誌容易讓司機分散注意力,存在交通事故隱患。
昨天中午,交管局設施處的馮女士得知此事後表示,將立即通知轄區交警大隊臨時搬離這些交通標誌牌,予以規範後再重新放置在路上。(記者郭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