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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最高,只有更高,常用藥品中間利潤竟然超過6543%,藥品招標疑問重重,藥價虛高如何治本?
記者發現,規格爲0.3克2毫升克林黴素磷酸酯注射液的出廠價僅爲0.6元、中標價超過11元、醫院的零售價超過12元,從出廠到醫院中間利潤超過2000%。爲什麼這種藥的中標價會定得如此離譜?記者分別聯繫到上海、黑龍江等地的藥品招投標管理部門,但這些部門都沒有正面作答。
零售價高出廠價超20元
一注射液利潤超6500%
記者發現,一些常用的藥品中標價比出廠價高很多,記者隨機選取20種常用藥品進行調查,發現其從出廠到醫院中間利潤都超過了500%。其中北京悅康藥業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奧美拉唑腸溶膠囊,出廠價爲每盒3.91元,而中標價爲25.15元,在醫院的零售價爲28.92元,中間利潤超過600%;海南通用同盟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注射用重組人干擾素,出廠價爲每瓶3元,中標價爲24.47元,在醫院的零售價爲28.14元,中間利潤超過800%;揚州市星斗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甲碸黴素膠囊,出廠價爲每盒3元錢,而中標價爲40.38元,在醫院的零售價爲46.44元,中間利潤超過1400%。
業內人士還提供了一些藥品產品價格目錄,涉及上百家藥廠的上萬種藥品。記者注意到,一些用於治療肺炎、胃炎和止痛的常用藥品,從出廠到醫院零售的中間利潤都超過了400%。其中,蘇州東瑞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規格爲2.0克注射用鹽酸頭孢吡肟,出廠價爲每瓶10.9元,中標價爲61.54元,醫院零售價爲70.77元,中間利潤超過500%(549%);廣東彼迪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甲碸黴素腸溶片,出廠價爲每盒2.8元,中標價爲26.46元,醫院零售價爲30.42元,中間利潤接近1000%(986%);而山東方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規格爲2毫升20毫克的鹽酸萘福泮注射液,出廠價爲每支0.32元,中標價爲18.49元,醫院零售價爲21.26元,中間利潤竟然高達6500%以上。後經記者調查覈實,上述價格基本屬實。
醫藥公司操作投標定價
中標價高遵循“潛規則”
按照我國現行的藥品集中招標辦法,所有公立醫療機構使用的藥品必須實行競價採購,價格由當地的省級藥品集中採購管理辦公室審定公佈。這個審定公佈的價格叫作中標價,而中標價是醫院採購藥品的最高限價。同時,醫院實行的是藥品加成政策,每一種藥都可以在進價的基礎上加價15%賣給患者。業內人士指出,藥品從出廠到醫院之所以會產生如此高的中間利潤,關鍵在於中標價如何確定。
藥品中標價是如何制定出來的?各地藥品集中採購和招投標管理部門,對這個問題都是諱莫如深。記者幾經周折聯繫到一家藥廠的負責人,據她透露,藥品投標和定價的工作並不是由藥廠來運作,而是由專業的醫藥代理公司負責操作。
該負責人說:“醫藥代表拿到我們的藥,報到醫藥公司,由醫藥公司再往投標辦報。”
記者瞭解到,這家公司生產的一種治療婦科病的常用藥出廠價爲7元,而中標價卻高達56元,醫院零售價是64.4元,中間利潤超過了800%。該負責人表示,中標價如此之高,是因爲遵循了“潛規則”。
她說:“競標以後,醫藥公司要掙多少個點,醫院要扣多少個點,又給醫生多少個(臨牀)點,形成了一個‘行業規定’。”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雖然這種藥品的中間利潤超過800%,但藥廠也就掙1元錢左右。
各個環節利潤分配固定
最高零售價“高得離譜”
一位從事藥品批發行業十餘年的業內人士表示,這種利益均沾的模式正是藥品招投標過程中的“潛規則”。
在藥品中間利潤分配過程中,醫藥代理公司、醫院、醫生等各個環節的分配比例基本是固定的,只有擡高中標價,從而擡高中間利潤,各個環節才能從中獲得更大的利益。
藥品招投標管理部門一直沒有對藥品中標價到底是如何制定的作出迴應,也沒有對中標價爲什麼比出廠價高出幾十倍等公衆非常關心的問題給出合理的解釋。與此同時,記者在進一步調查中發現,藥品中標價和醫院零售價比出廠價高出幾倍,甚至十幾、二十倍的現象並非個例。國家出臺藥品招投標制度的初衷是爲了抑制藥價虛高,減輕患者負擔,卻被一些利益團體利用,成爲推高藥價的幕後黑手,那麼,一些地方藥品招投標過程中存在的種種亂象和問題應該如何解決?
從2001年開始我國全面推行藥品集中招標。同時,爲了遏制藥品虛高定價,作爲物價主管部門的發改委也爲每一種藥品都制定了最高零售價,並要求根據審定的中標價計算出來的醫院零售價不得超過發改委制定的最高零售價。然而,記者調查卻發現了一個怪現象,即使不少藥品的中標價比出廠價高出幾倍、甚至幾十倍,但是根據這樣的中標價計算出來的醫院零售價依然低於發改委公佈的最高零售價。業內專家告訴我們,藥品的最高零售價在業內被稱爲“天花板價”,目的就是爲了限制藥價,防止藥價虛高,但是現實情況是這個被稱爲“天花板價”的藥品最高零售價與出廠價相比定的更是高得離譜。那麼,這個“天花板價”又是如何制定的呢?記者多方聯繫價格主管部門,卻沒有得到正面迴應。
醫院採購藥品加成15%
偏愛高價藥賺合法利潤
專家強調,只要醫藥公司、醫院、醫生、包括藥品招投標管理部門等各個環節利益均沾的“潛規則”不改變,藥品中標價就很難迴歸到合理範圍。
中國醫藥商業協會副會長王錦霞說:“現在通過招標以後,大家都想能夠得到一個比較好的招標價,一定會想辦法把藥品價格定高一點,定低了就沒有回扣空間了,醫生就不給開方了。”
專家指出,解決藥價虛高,除了要整治藥品招投標中的種種亂象,還應當對藥品加成政策進行調整。據瞭解,目前二甲以上的公立醫院必須按照中標價採購藥品,購進藥品後再加成15%賣給患者。因此,醫院爲了獲得更大的利潤,往往偏愛採購中標價高的藥品。還是以克林黴素磷酸酯注射液爲例,假設醫院從大型批發公司採購,每支僅僅需要6角,按照藥品加成政策加價15%,只能掙1角左右,但按照中標價11元採購,可以掙1.65元,是前者的18倍。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朱恆鵬說:“這樣一來,他不得不進高價藥,高價賣,用回扣的形式把虛高的批發價收回來。他賺15%的合法利潤,就有40%、50%、60%的回扣要回來。”
專家指出,藥品加成政策的初衷是爲了保證醫院的合理利潤和正常運營,但實施過程當中卻往往造成醫院偏愛高價藥,一些治療常見病的便宜又好用的藥品卻進不了醫院的採購目錄。
讓醫療機構擁有自主權
百姓醫保基金多方受益
針對醫院所售藥品加價15%的政策,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顧昕認爲,應當儘快調整,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遏制藥價虛高。
顧昕教授說:“老百姓花12元6角5分來吃這個藥,假如政府解除15%的管制,讓醫療機構擁有自主權,它們可以到市場上去挖掘便宜的進貨渠道。如果藥品的出廠價只有1元,市場上肯定有3元的進貨渠道,假定按3元進貨,政府不管它加價多少,就算它翻一倍加價是多少呢?賺了3元是不是?醫療機構最後賣出的價格是6元,老百姓節省了6元5角,醫保基金也節省了6元5角。而醫療機構本來是賺1元6角5分,現在賺了3元錢,皆大歡喜了。請問我們政府的有關部門爲什麼要做那種管制呢?”
基本藥物制度等一系列重大措施的實施和完善,必將對整個藥品生產流通秩序產生深遠影響。但目前的現狀是,一些地方藥品招投標當中還存在種種亂象,老百姓的實際感受是,藥價虛高的問題還相當突出,如果不解決好這個問題,不僅減輕不了患者負擔,而且還會嚴重影響到整個醫藥行業的長期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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