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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受朋友之託,爲一家傢俱公司10名職工代理打民事官司。案子調解成功後,他卻僞造原告授權委託書簽名,從法院騙領被告的支付款6萬元。近日,涉嫌詐騙的犯罪嫌疑人胡某被依法批准逮捕。
10名工人討薪
36歲的胡某是四川忠縣人,1993年從家鄉來上海打工,曾在橡膠廠、建築公司工作。只有初中文化的他閒暇時喜歡看一些法律書籍,初步掌握了一些訴訟知識,偶爾受別人委託打一些民事官司。
今年3月的一天,在一家橡塑公司做工的胡某忽然接到朋友李某的電話,說有一個案子想讓他代理。
原來,李某在奉賢錢橋的一家傢俱廠上班,2010年10月,傢俱廠搬遷,因新廠址離居住地很遠,李某和其他9名工友選擇辭職。但離廠的時候,老闆沒有將最後一個月的工資、加班費、綜合保險金等支付給他們,大概欠每人6000元。他們幾次催要,老闆一直拖着不給。無奈之下,李某等人想到了向法院起訴,於是找到胡某。當即,胡某與李某等10名原告各簽訂了一份授權委託書,留下了自己的住址和手機號碼。
僞造簽名領錢
法院受理了這起勞資糾紛案件後,先後開了3次庭。今年6月份最後一次開庭時,雙方在法官的主持下達成了調解協議,由被告即傢俱廠一次性支付6萬元給10名原告,6月底之前支付完畢。當時,胡某作爲原告的委託代理人在調解書上籤了字。後來因爲種種原因,傢俱廠老闆7月12日纔將支付款交給法院法官。
接到法院法官通知領取支付款的電話時,胡某很興奮,並心生歪念。他精心製作了一份授權委託書,僞造了10位原告的簽名,並且在委託書上註明“代爲收取案件調解費”等字樣,興沖沖來到了法院,私自將這筆支付款領走。
揮霍一空潛逃
胡某拿到錢後,沒有交給原告,而是揣入了自己的腰包。原來,幾個月前,他搭識了一名正鬧離婚的有夫之婦,展開追求。這筆6萬元的支付款,正好解胡某手頭的緊張。短短几個星期,胡某將這筆錢都用在了這名女子身上。眼看錢花得差不多了,原告那邊又不斷地打電話詢問支付款的情況,胡某急了,打算出去避避風頭,就一個人去了江西,在當地一家橡塑公司尋到一份工作,換了手機號,切斷了與10名原告的聯繫,躲了起來。
今年8月25日,審理這起勞資糾紛案的法官得知胡某並沒有將這筆支付款給原告並且已逃跑,立即向警方報案。今年10月20日,偷偷返回奉賢不久的胡某被警方抓獲。
通訊員廉敬武本報記者郭劍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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