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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參加朋友婚禮後,塘沽的邊師傅酒喝多了,他和幾個朋友一起到開發區某洗浴中心打算泡澡解酒。來到洗浴中心,服務員見到醉酒的邊師傅當即提醒同行的其他幾人要照顧好邊師傅,幾個人一直點頭。然而邊師傅趁同伴不注意一個人跑到了桑拿房內蒸起了桑拿。幾分鐘後邊師傅想走出桑拿室,卻不小心從桑拿室的長凳上摔了下來,胳膊骨折。出事後,洗浴中心專門派人將邊師傅送往醫院救治,並掏了1000元治療費。經治療邊師傅共花去醫藥費2000元左右,家人則認爲另外的1000元費用也應當由洗浴中心支付。但洗浴中心負責人表示,出事後洗浴中心第一時間將客人送往醫院急救,並支付了一半的費用,客人醉酒後蒸桑拿自己本身也有過錯,因此洗浴中心不應承擔全部責任。
天允律師事務所的賈長亮律師說,到洗浴中心後服務員提醒同行的朋友照顧醉酒的邊師傅,但邊師傅還是一個人跑去蒸桑拿。在此期間他處於半清醒的狀態,對自己的行爲應該有意識,因此他理應承擔一部分過錯責任。浴室提前提醒了客人注意發生危險,所以洗浴中心可以適當減輕一些責任。另外《人身損害賠償解釋》中有規定,受害人對同一損害的發生或擴大有故意、過失的,依照民法通則的規定,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賠償義務人的賠償責任。因此洗浴中心在及時送邊師傅救治並支付了一半費用後,另外一半的責任邊師傅自己應當承擔。(記者張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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