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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祁、王宣植、劉源近期在《中國稅務》撰文指出,“十二五”期間,在“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主旋律下,我國稅制結構的優化應以科學發展爲主題,以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爲主線。在全面推進中國稅制結構體系優化升級過程中,需要處理好以下“十大關係”:一是要注重民生爲首,處理好稅制結構優化與“保民生”的關係;二是要統籌規劃,處理好稅制結構優化與稅制改革之間的關係;三是要注重環境友好,處理好稅制結構優化與環境保護之間的關係;四是要與時俱進,處理好稅種創新與創新型國家發展戰略之間的關係;五是要注重和諧共生,處理好合理稅制結構與稅收功能之間的關係;六是要注重稅費聯動,處理好稅制結構優化與非稅收入改革之間的關係;七是要注重互促互進,處理好主體稅的確立與徵管能力之間的關係;八是要注重科學發展,處理好稅制基本元素與稅制結構能效之間的關係;九是要注重固本清源,處理好地方稅系構建與財政體制要素之間的關係;十是要突出中國特色,處理好稅制結構優化與借鑑國外稅制改革經驗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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