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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69個縣市區的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試點進行了整整一年。在本輪擴大試點之前,全國另有三個縣市已進行了先期試點。之後,就是所有省市區都要選擇一到兩個縣市區進行普遍的試點。在這輪普遍試點之後,開展全國性的普遍實施也就爲期不遠了。因此,在這個時間點上,總結回顧這次試點的經驗是十分必要的,當然,針對其中的不足,明確未來深化改革試點的方向則更爲重要。
毋庸置疑,本輪試點取得了積極進展,其成效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比較正式地、大規模地把一級黨委作爲改革試點的對象,在改革開放30多年的歷史中,是鮮見的。二是,改革的主題是重要的、實質性的。僅看中紀委、中組部文件的標題,人們很容易認爲這輪改革試點的內容就是公開和透明。其實,相比來說,更爲核心、實質的改革內容是如何有效監督縣委權力,具體講,就是如何監督縣委書記、常委的權力。
縱觀一年來的試點,成效主要集中在對縣一級黨委中掌握權力的機構、個人的權力進行了梳理,編制了“權力清單”,進行了一定程度的公開試點。這是大部分試點縣市區所做的,而在更爲核心和實質性的議題上即如何監督縣委書記、常委的權力上,有明顯突破的,還不太多見。
有鑑於此,未來深化改革試點的方向應是在有效監督上取得突破,這在中紀委、中組部文件中已經明確指出來了。能否真正實現對於縣委常委會及其成員尤其是縣委書記的有效監督,關鍵是兩個方面。一是,切實解決監督權的不對稱問題、監督力量分散的問題。二是,切實發展黨內民主,發揮黨代會的民主作用。如果在這兩點上都能夠突破,那試點的目的就能夠達到。
各方都期待改革試點取得成功,這不僅可以解決有效監督縣委權力的問題,也可爲黨建其他領域的改革提供寶貴的經驗。(任建明作者爲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廉潔研究與教育中心主任)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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