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癮君子消費“模特”陪天上人間
【正文】這是警方在天上人間門口祕密拍下的一段監控錄像,請注意畫面中這個從天上人間出來的年輕男子,他顫顫巍巍地摔倒了,然後站起來試圖接着下樓梯,但由於無法站穩,只好雙手着地趴着往下退,但依然下不了樓梯,再次摔倒了。偵查員介紹,這名男子很明顯是吸食毒品過量了。
爲了吸引更多的癮君子前來消費,天上人間組織了十多支"模特隊",每個模特隊有八到十個女性,比如東北來的就叫東北模特隊,重慶來的就叫重慶模特隊。但事實上,"模特隊"只是一個幌子。
【同期】衡陽市公安局民警賀敏
模特隊它就是尹健爲了逃避打擊,其實模特隊這些都是陪嗨的小姐,她主要做的就是在那個包廂裏陪客人一起吸食毒品。
【正文】在天上人間娛樂城,模特小姐陪客人一起吸毒、唱歌叫出"平臺";根據客人意願,這些模特還可以陪客人出"高臺",所謂的"高臺",就是外出賣淫。
【同期】衡陽市公安局民警賀敏
那個陪嗨小姐在出公司之前,把這個臺費先要交給公司,作爲罰款形式交給公司,然後再陪客人外出。
【段落導視1】
吸毒、販毒、賣淫,衡陽天上人間爲何敢如此猖獗?
尹健,這個天上人間的董事長,又是如何構築起自己的黑社會組織,成爲稱霸一方的黑社會老大呢?
【導語】"天上人間",這個號稱衡陽娛樂界頂級場所的娛樂城,竟是一個容留吸毒、販毒,組織賣淫、賭博的藏污納垢之地,那麼這樣一個場所爲何能從2004年一直生存到2009年?他的董事長尹健究竟是怎樣一個人?在他的身上又隱藏着些什麼呢?
多次打擊查封毒瘤緣何無法根除
【正文】徐發科局長介紹,對於"天上人間"的涉黃、涉毒、涉黑情況,此前公安機關也進行過多次打擊,並且曾一度進行了查封,但由於打擊不夠徹底,所以這個毒瘤一直沒能徹底根除。
【同期】衡陽市公安局局長徐發科
我的上任局長是在2008年11月份調離這裏的。據說調離的當天,這個場所就轟轟烈烈地重新開張,而且也是說,局長走了他們開張了,也是一種示威性質吧,很囂張的這種做法。
【正文】衡陽天上人間之所以囂張,有諸多原因,首先就是它通過大肆容留吸毒、組織賣淫、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聚斂了2100餘萬元的資產。伴隨着經濟基礎的壯大,一個以尹健爲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也逐漸形成。
“消防隊”護駕黑老大橫行
【正文】這個組織主要分成兩層,一層負責天上人間公司的經營管理,叫內保。主要有總經理孔鵬、李繼明,總經理助理宗峯,財務總監週上升,出納尹小羣,KTV部、諮客部經理左玲等人。(圖示)
【同期】衡陽市公安局民警賀敏
這個內保主要是在公司裏行使管理職責,管理這個"天上人間"娛樂城,幫尹健賺錢。
【正文】除了負責經營管理的"內保"人員外,天上人間還有一個專門的"消防隊",隊員主要有劉飛、田維維、王喆、王振宇、周燦、陳宏軍等。
【同期】衡陽市公安局副局長謝先進
這個"消防隊"實際上來說就是他的馬仔,也就是他的一個打手。
【正文】在天上人間,"消防隊"的主要功能就是看場子,打打殺殺,維護尹健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非法權威。在充當尹健"打手"的消防隊員中,相當一部分都是具有犯罪前科的刑滿人員。主要成員劉飛,在2001年就曾因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刑滿釋放後,看到尹健的勢力很大,就帶着自己所有的小弟認了尹健做老大。
【同期】衡陽市公安局副局長謝先進
他的組織規矩非常嚴厲,你像他出去的話有視頻,到外面去旅遊他是走在前面,所有的馬仔在後面,吃飯馬仔不能上桌,他說的話就是聖旨。
【正文】這是尹健自拍的一段他帶領小弟們到衡山遊玩的錄像,在衡山上除幾名馬仔緊相跟隨外,還有幾名身穿迷彩制服的人員"護駕",鏡頭中,戴着墨鏡、身穿黑色風衣的"黑老大"尹健可謂是派頭十足。
暴力斂財金錢拉攏雙層保護傘
【正文】警方在偵查中發現,尹健利用"天上人間"的違法經營所得,拉攏、收買了大批馬仔爲他效勞,同時,也購買了大量的槍支彈藥,維護自己在當地的黑社會老大地位。另外,尹健利用自己黑社會性質團伙的威懾力,通過外派保安隊的方式,在一些高速鐵路、高速公路的工地充當保護傘,進一步非法聚斂錢財,團伙成員田維維、王喆、王振宇都曾被尹健外派到廣東等地的鐵路工地當保安隊長。
【正文】在利用自己黑社會組織的威懾力給別人充當保護傘的同時,尹健也在尋求着自己的保護傘,他用金錢拉攏、腐蝕了部分幹部,這些幹部可能不會想到,尹健很多時候都把他們受賄的情況祕密拍攝了下來。
【段落導視2】
故意殺人、組織賣淫、販賣毒品、非法持有槍支,尹健黑社會性質組織究竟能猖獗幾時?
化裝偵察,祕密行動,衡陽警方三次抓捕,三次泄密,是誰在充當着黑社會組織的"保護傘"?
【導語】通過一個多月的祕密偵查,警方掌握了尹健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大量犯罪證據,由於這一團夥人數衆多,並且手中還有槍支,那怎樣才能將他們一網打盡呢?專案組在實施抓捕時發現,他們非常祕密的行動計劃卻先後三次被尹健提前知曉了,誰是泄密者?誰又在充當着尹健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保護傘"呢?
【正文】隨着警方調查的深入,以尹健爲首的天上人間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的累累罪行,引起了公安部、湖南省公安廳、衡陽市委、市政法委相關領導的高度重視。衡陽市公安局局長徐發科祕密安排了一支隊伍,負責此次專項行動,時任衡陽縣公安局局長的謝先進被任命爲專案組組長。
但當這個祕密行動小組還在制定抓捕計劃時,6月4日凌晨,卻有人先下手對尹健的"天上人間"實施了清查,下手的是衡陽市公安局石鼓分局的治安大隊和禁毒大隊,在外實施監控的專案組民警記錄下了這一幕。
這次專項行動之外的突擊清查,是偶然的巧合還是另有原因?會不會打草驚蛇引起尹健的警覺呢?
事後偵查員發現,這次清查只查了天上人間的兩個包廂,其他的包廂沒有任何驚擾,吸毒、賣淫一切照常。
【隱黑】
【同期】行動現場
【正文】專案組經過精心準備,6月6號晚上10點鐘,調集了350餘名民警,在衡陽縣公安局大院集合,準備在晚上11點左右對天上人間進行突擊清查,因爲這個時間點是天上人間營業的最高峯。
【同期】衡陽市公安局副局長謝先進
當時我在部署安排行動工作的時候,把所有人的手機,把民警的手機全部收掉了。
【正文】出乎謝先進局長意外的是,他們從衡陽縣公安局出發還沒到衡陽市城區,就接到在天上人間內監控的偵查員的電話,說天上人間已經開始清場了。
【同期】衡陽市公安局副局長謝先進
偵察員給我們指揮部反饋信息,說哎呀,服務員保安到房間來打招呼了,他說公安局,市公安局調衡陽縣公安局的人,已經要來查抄這個場所。
【正文】很快,天上人間所有包廂的吸毒人員以及其他客人,全都被天上人間自己的管理人員清空了,毒品、吸毒器具等也被轉移,專案組的此次清查行動就此宣告失敗。
很明顯,專案組的行動計劃泄密了,那是誰走漏的風聲呢?
此次行動後,尹健知道衡陽市公安局正緊盯着他的"天上人間",針對這一情況,已經受過多次打擊的尹健並沒有就此收手,而是氣焰非常囂張地頂風作案,首先他將天上人間開始營業的時間改爲夜間12點,增加警方查處的難度。
【同期】衡陽市公安局副局長謝先進
就是12點鐘以後,到他那兒玩兒的,他必須是一些熟客,要他開口,這不便於我們偵察員打入內部了,哪一個包廂今天晚上要開,誰要來嗨,誰要來吸毒,必須保安部長,或者是經理要給他彙報。
【正文】同時,尹健開始在衡陽市公安局和衡陽縣公安局安插眼線,收買了一名保潔員和送盒飯的人,專門向他報告衡陽市局徐發科局長和衡陽縣局謝先進局長的行蹤;另外,他還派人在公安局門口盯梢一直到夜間12點,確保警方沒有行動,"天上人間"纔會開門營業。
【同期】衡陽市公安局局長徐發科
他把他的社會關係調動起來,找到了我的父母兄弟姊妹,甚至還要動員他們到衡陽來辦公司、開企業。
“內鬼”揪出“黑老大”抓獲
【正文】爲了穩住尹健,專案組暫時終止了清查行動。三個月後謝先進局長再次組織200餘名民警準備對天上人間進行突擊清查,但再次走漏風聲,功虧一簣。
行動計劃的接連泄密,使專案組敏銳意識到自己隊伍內部出了"內鬼",那麼誰是"內鬼"呢?
通過對尹健的監控,結合6月4號石鼓公安分局對天上人間的突擊檢查,偵查員最終查出,"內鬼"就是石鼓公安分局分局副局長陳小平和禁毒大隊大隊長賀航國。
【同期】衡陽市公安局局長徐發科
他是通風報信了,因爲我們當時採取行動的時候,他獲取了這個消息,有一次他還在場子裏。
【正文】專案組事後查明,6月4號陳小平組織的那次清查行動,完全是爲了應付衡陽市公安局而組織的假清查,那兩個被查的包廂是尹健特意安排的,事後,尹健還專門安排人給11名被行政拘留的吸毒人員送被子、衣物等物品,並每人發了800元的補償款。
查明"內鬼"後,利用國慶長假尹健的麻痹,10月9日凌晨1點鐘左右,衡陽警方再次突擊行動,一舉將"天上人間"這個涉黑窩點端掉,當場抓獲各種涉案人員130餘人。
"黑老大"尹健也同時落網。
【現場】抓捕現場
【正文】隨着審訊的展開,警方在尹健及其團伙成員家中共查獲長管獵槍、短管獵槍、轉輪槍、自制手槍等13支、子彈89發,以及大量毒品。
【段落導視3】
曾經的囂張與猖狂,曾經的邪惡與罪惡,法庭上尹健將面臨怎樣的懲處?
知法犯法,爲了蠅頭小利而置大義於不顧,他們充當黑社會"保護傘"的後果又是什麼?
【導語】衡陽警方經過五個多月的艱苦偵查、取證,在行動三度失敗後,終將尹健、劉飛等人以衡陽"天上人間"爲依託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成功偵破。2011年4月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並在8月進行了一審宣判。
【同期】審判長
現在開庭,傳被告人尹健、周宏東、劉飛、湯俊、李繼明、田維維、孔鵬……
【正文】2011年4月19號,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尹健、周宏東、劉飛等34名被告人,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進行首次公開開庭審理。
【同期】被告人尹健
被告人尹健到
起訴書指控你犯尋釁滋事罪,你是否當庭認罪?
認罪
既然你當庭認罪,公訴人希望你能夠如實地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
是
【正文】經過審理後,2011年8月19日,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一審宣判。
尹健,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尋釁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組織賣淫罪、嫖宿幼女罪、賭博罪、行賄罪等9項罪名,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六十五萬兩千元。
周宏東,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湯俊,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劉飛,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等,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5萬元。
其他被告人也分別被判處十五年到一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標題2:包庇受賄充當“保護傘”獲刑
【正文】其中,充當尹健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的原衡陽市公安局石鼓分局副局長陳小平,經法院查明,從2005年到2009年,先後8次收受尹健賄賂款共6萬元,法院最後以受賄罪、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他有期徒刑五年。
原衡陽市公安局石鼓分局禁毒大隊大隊長賀航國,法院查明,從2005年到2009年,先後7次共收受尹健賄賂款一萬七千五百元,法院最後以受賄罪、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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