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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11月23日在布魯塞爾歐盟總部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了一份建議發行名爲“穩定債券”的歐元區共同債券“綠皮書”,並公佈了有關加強對歐元區國家預算的監管措施,以及2012年度增長報告,旨在推進歐盟一體化和加強歐元區經濟治理。但巴羅佐同時強調,這並不是歐盟應對危機的“終極方案”。
提三種備選方案
根據“綠皮書”,歐盟提出了發行“穩定債券”的三種備選方案:第一種方案是在歐元區內發行統一債券,即17個成員國爲統一債券提供共同擔保,並停止發行各自的主權國債,各國已發國債按一定方式轉換爲共同債券。各成員國無論公共債務狀況如何,都能滿足融資需求,但也意味着產生大規模的集中信貸風險,尤其對德國、法國等經濟實力強、財政狀況較好並擁有“AAA”評級的成員國而言,要與希臘等信用評級爲“垃圾級”的國家進行信用捆綁,其舉債成本將大幅上升。
該模式還要求對歐盟公約——《里斯本條約》進行大範圍修改,因爲該條約規定,禁止一個成員國對另一個成員國進行救助。同時,目前各歐元區國家實施單獨的財政政策,經濟狀況參差不齊,在此基礎上發行統一債券可謂“無本之木”。
第二種方案是發行有限的優先統一債券,即共同債券按一定限度取代各成員國國債,同時各國保留自主發債權,實施部分信用擔保。該方案可行性高於前一種方案,無需大規模修改《里斯本條約》,但有待進一步明確共同債券發行上限和抵押品,如果發債比例過高,核心成員國的舉債成本依然會被拉高;比例過低,高負債國融資問題仍難以解決。
第三種方案則是用共同債券替換部分高負債成員國國債,即將歐元區目前存在的“垃圾國債”發行主體由希臘等國轉變爲共同發行,沒有聯合信用擔保。但有分析認爲,國際評級機構給予這種歐元債券的評級將與希臘等國的主權評級相仿,即使操作,實際效用不大。
這三種方案都將在一定程度上犧牲高信用成員國的信用,換取重債國的融資能力。但巴羅佐表示,發行“穩定債券”能減輕重債國家負擔,從長遠來看,則能改善歐元區財政體系,提高貨幣政策的效力以及穩定主權債務市場。
德國態度最關鍵
對於發行歐元區共同債券,德法曾是堅定的反對者。德國總理默克爾曾表示,共同債券不是“萬能藥”,“不能貿然進入一個匆匆統一的歐洲,這將帶來短期的市場平靜,但它也將導致歐洲的競爭力急劇下降。”但法國目前已經“鬆口”,法國總統薩科齊表示支持發行共同債券,但發行時間並未確定,意大利總理蒙蒂也明確表示贊成這樣的解決方案。希臘總理帕帕季莫斯22日稱:“採用歐元債券或其他類似措施,能爲解決這場危機提供方案。”
在新聞發佈會上,當被問及歐盟更青睞哪一種方案,以及是否公開對德國施壓時,巴羅佐表示,歐盟目前沒有傾向於採用哪一個方案,“穩定債券”方案的提出是出於責任和義務,希望能夠得到廣泛、理智和充分的公開討論。
此間輿論普遍認爲,德國的表態將成爲能否順利發行“穩定債券”的關鍵。德國財長朔伊布勒23日表示,發行歐元區共同債券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目前貨幣聯盟面臨的問題。據悉,默克爾將於24日在法國斯特拉斯堡會晤薩科齊和蒙蒂,就此議題進行討論。
看緊成員國錢袋子
發行歐元區共同債券,須建立在加強財政監管的基礎上。歐盟負責經濟與貨幣事務的委員雷恩表示,歐元債券只有在更嚴格的監督預算政策前提下才能推行,“任何形式的歐元債券都要與充分強化的財政監督和政策協調相結合”,“必要條件是執行徹底的經濟管理改革”。因此,歐盟委員會當天還公佈了關於加強對歐元區國家經濟和預算監管、促進其財政穩定的立法建議。根據建議,歐盟將對各歐元區國家的預算案擁有更大的權利,包括要求各國政府在將預算計劃交付給本國議會討論之前,提交給歐盟審覈。如果確定該國預算計劃違反歐盟預算規則,歐盟將要求其修改。同時,歐盟還可派遣工作組前往歐元區國家,考察該國財政狀況是否處於“困難”之中。此外,歐盟還將繼續推行“歐洲學期”,關於加強經濟治理的“6項立法”也將付諸實施。
巴羅佐22日會見意大利總理蒙蒂時稱,各國預算必須通過本國議會表決,但如果發現成員國沒有兌現承諾,歐盟不會“袖手旁觀”。巴羅佐表示,各國議會應該明白,其決定不僅關乎本國,還將產生聯動作用,“在一個貨幣聯盟中,無法獨善其身”。
部分歐元區成員國對歐盟此番決定表示不滿,認爲歐盟管得“太多”,讓其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財政和經濟主權。但德國和荷蘭卻是該方案的堅定支持者。荷蘭一向認爲,歐盟應加強對“任性”國家的財政管理。而德國也想借此機會修改《里斯本條約》,德國總理默克爾此前表示,“在我看來,修改條約是解決危機方案的一部分,這種政治解決方式源自信任危機”。可見,歐盟委員會雖然看好發行“穩定債券”對解決歐債危機的功效,但要真正運行恐怕會頗費周折和時日。
(本報布魯塞爾11月23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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