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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昆明11月23日電(記者徐元鋒)《雲南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爲人員條例》22日經該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條例》明確了各級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部門負責見義勇爲人員的獎勵和保護工作,對見義勇爲人員按貢獻大小,分別給予2000元、1萬元、10萬元和全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倍的獎勵。該《條例》將於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條例》規定,醫療機構對見義勇爲人員應開通綠色通道及時救治,不得拒絕、拖延。對因見義勇爲受傷、致殘、犧牲人員的醫療費、誤工費、喪葬費和其他相關合理費用,本人未參加社會保險,無加害人、責任人或加害人、責任人無承擔能力的,由政府撥專款解決。
本報南昌11月23日電(記者吳齊強)江西省總工會於11月中旬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爲見義勇爲、助人爲樂職工提供法律援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職工因見義勇爲、助人爲樂行爲產生的刑事或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等,提供法律援助。
《意見》規定以下情形列入法律援助範圍:職工因見義勇爲、助人爲樂行爲致使自身或他人遭受人身、財產、勞動權益等合法權益損失;職工因見義勇爲、助人爲樂受到損害,請求見義勇爲、助人爲樂行爲受益人補償;職工因見義勇爲、助人爲樂行爲產生的刑事或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職工因見義勇爲、助人爲樂行爲產生的其他需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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