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京地鐵四號線電動扶梯事故調查結案
北京市質監局25日發佈,經北京市政府批准,“7·5”北京地鐵四號線自動扶梯事故調查工作結案,調查組認定,此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將對廣州奧的斯電梯有限公司、北京奧的斯電梯有限公司、奧的斯電梯(中國)投資有限公司進行罰款。
調查組認定,事故原因是事故扶梯從雙主機到單主機的設計變更,未進行動載荷設計覈算,構成設計缺陷。在扶梯運行過程中,驅動主機固定螺栓發生斷裂,造成主機傾覆,驅動鏈條脫落,梯級失去上行動力逆向下滑,輔助制動器開關未正常啓動。
調查組表示,扶梯製造單位廣州奧的斯電梯有限公司、日常維護保養單位北京奧的斯電梯有限公司對此次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奧的斯電梯(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由於未能及時發放有關技術文件,對本次事故負有次要責任。依法將對廣州奧的斯電梯有限公司、北京奧的斯電梯有限公司和奧的斯電梯(中國)有限公司分別處以20萬、20萬和10萬元罰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