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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15年前,時年17歲的塘沽胡家園街善門村張某夥同他人,持獵槍殺死兩人後外逃。日前,經過辦案民警5個月的上門勸說,外逃15年的張某在父親陪同下自首。
“清網行動”開始後,刑偵一大隊民警調取案宗後,於今年7月17日來到善門村張某的父親家。1996年7月,張某因一時氣盛用獵槍殺人後一直外逃,原本幸福溫馨的三口之家也變得破敗不堪。據其父親介紹,15年來,張某一直在山東、河北、山西等地給人做短工,爲貨車裝過煤、在飯店打雜、收過廢品、睡過橋洞,從未回過家。民警瞭解情況後,立即將案件的利害關係講明,張某作案時不滿18週歲,肯定不能被判死刑,如能儘快投案自首均爲從輕情節,法院會因自首情節爲張某減刑。
7月24日,民警再次來到張某家時,爲張某家人帶來了相關法律政策,並逐一對其解釋,希望用法律爲張某和其父親打開心結,但張某的父親總覺得兒子殺過人,回來後即使不判死刑也會被判無期徒刑。爲了打消他們的顧慮,民警還專程邀請法律專家到其家中進行講解,並告知其如果能夠主動自首,而且獄中表現良好還能夠獲得減刑,一家人團聚的日子就不遠了。
在隨後的3個月裏,民警不僅爲張家更換了新的傢俱,還找到村委會爲其解決生活中的諸多難題。從10月份開始,張某的父親主動開始聯繫兒子,但是由於當時張某在山東一個飯店裏打工,沒有他的任何聯繫方式。10月中旬,案件有了轉機,張某突然主動聯繫了他的母親,並表達自己對父母的思念之情。經過3個小時的勸說,張某最終表達願意主動投案的想法。在隨後的2個月中,張某的父親每天都和兒子通電話,幫助張某放下思想包袱,回來塘沽投案。
11月24日晚,張某在其父母的陪同下,專程來到刑偵一大隊自首。張某歸案後,懺悔地說,“十分懊悔15年前的蠢事,希望自己能儘快改造,早日出獄孝敬父母。”目前,張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記者袁曉峯通訊員趙永明張易廷曹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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