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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動機
近日有人在網上發帖自稱是“陝西省榆林市府谷縣府谷鎮賈家灣村村民”,質疑村官與開發商串通一氣,巧立名目將420畝水澆地從承包農戶手中划走。
真相如何?《法制日報》記者進行了調查。
正午的陽光在陝西省“府谷縣府谷鎮賈家灣行政村村民委員會”那塊簇新的銅製匾牌上反射出刺眼的光亮。村委會正前方數百米外,河面寬闊的黃河自東向西無聲地流淌着。
《法制日報》記者走進位於府谷新區中央大道北側新建的賈家灣行政村村委辦公室時,賈家灣村支部書記賈乃和,正在同賈家灣一村新任村主任賈光明談話。
賈乃和得知記者專程就互聯網上質疑賈家灣村幹部出賣集體土地的網帖前來採訪時,他點燃一支菸,神情泰然地一字字對記者說:“問題已經解決了。”
調查報告稱賣地合法
質疑陝西省府谷鎮賈家灣村幹部出賣集體土地的網帖近日出現在多個網站論壇上。
網帖稱:從2004年開始,根據府谷縣政府04(33號)文件精神,劃拔賈家灣村約180畝水澆高產地作爲新區開發無償投資,隨後村官與開發商串通一氣,巧立名目將420畝水澆地從承包農戶手中划走。當時土地市場價爲每畝300萬元至400萬元,而我們村600畝土地竟以每畝40萬元被統徵。而且土地款一分未付,土地卻被屯佔。
網帖所言是否屬實?《法制日報》記者前往府谷鎮進行調查。
“縣裏專門成立過賈家灣村工作組。”府谷鎮包片負責賈家灣村的鎮幹部郝寬,在辦公室裏神情嚴肅地說,“你先去縣委宣傳部再來採訪。”
“這件事,我們縣上已經有了調查結論。”府谷縣委宣傳部新聞科副科長丁鵬程電話約請記者前去縣委取材料時這樣說。次日8時,記者走進府谷縣委、縣政府辦公樓,在辦公樓5樓的一間辦公室裏,丁鵬程遞過來一份《關於賈家灣村有關問題的調查報告》。
記者閱讀報告獲悉,府谷縣於今年4月27日成立了由縣委常委、副縣長溫子斌任組長,多個單位和部門組成的“賈家灣村問題調查處理工作組”。工作組在賈家灣村“入戶走訪、個別談話、查對資料、集體座談”,最終形成了全部調查文字,其內容涉及對賈家灣村土地開發利用情況的調查,涉及開發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施工受阻情況,涉及村民反映土地轉讓簽字、同地不同價、規劃變更、青苗及樹木被毀以及村民利益不公、村務公開不到位等問題。
這份調查報告的最後結語爲:“土地統徵、出讓、開發的各項手續基本齊全,主要事實清楚,總體符合法定程序。”
村民與幹部兩種陳述
記者輾轉找到已經辭職的賈家灣村原村主任陳明奇。身着桔黃色工作服的陳明奇在榆林市天龍鎂業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辦公室裏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陳明奇歷任兩屆村幹部,他曾以賈家灣村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簽訂過多份對外合作的合同及協議。回顧賈家灣村徵地及拍賣土地使用權的經過,陳明奇說擔任村幹部的種種難處,談到村委會在拍賣土地使用權前是否徵求全體村民同意這一問題,陳明奇承認村委會對此缺乏經驗。
據陳明奇介紹,由於土地使用權是統一規劃來的,而賈家灣行政村分爲3個自然村,意見不一致,村委會爲此開過十幾次研究會,其間經歷了金融危機發生、地價波動、第一次拍賣流拍等。直至拍賣前表決時,村委會要求村幹部、黨員、村民代表必須參加,村民舉手表決後簽字。
陳明奇說,那次表決會到場的有近70人,只有兩人沒同意。但表決後地價上漲,村民意見又發生分歧。由於表決當場沒有嚴格履行簽字手續,有些人是事後補籤的,更有些人表決時舉手,表決後簽字時又不簽了,所以村委會沒能留存好籤字記錄。
陳明奇的說法與調查報告一致,但賈家灣村村民卻對這一說法表示懷疑。
在中央大道北側建設工地牆內的一家小賣鋪裏,記者向在附近散步或曬太陽的村民求證調查報告中講述的內容,並出示了由村民提供的兩頁簽名表。
二村村民韓老虎說,他是村民代表,而“二村只有村主任知道拍賣表決的事”。
62歲的韓老虎拿着兩頁簽字表說:“這是村裏開會說同意徵地開發時籤的字。”
韓老虎對記者說,徵地開發這件事對村民有好處,當時大家就同意開發徵地這件事並且簽了字,簽字時這表格上方並沒寫因爲什麼事簽字,是空白的,後來被人改添上“同意中央大道北側住宅地開發拍賣”字樣。
劉毛毛,二村老黨員,今年76歲。劉老漢坐在小賣鋪的炕上告訴記者:“拍賣沒簽字,不叫我們。”
三村老黨員劉四奇,今年80歲,他接着劉毛毛的話說,賣地這麼大的事,他事先不知道,“你同意不同意,人家幹部賣了嘛”。
原三村村主任劉乃清回憶村委會動員拍賣的過程時說,最開始大村幹部說與府谷新區合作開發要實行股份制,比例爲四六開。等到要拍賣土地時,說是地價起拍160萬元一畝,有兩個買主,又過了一個月左右,不知經過了怎樣的具體協調,到拍賣前一天(2009年8月26日——記者注)下午3時,大村村委會緊急通知,說要召開兩委會,還說明天(8月27日——記者注)上午9時就拍賣。
“前任村支書賈艾平讓表態,我和二村村主任說這事必須經過村民開會,可以今天晚上開。賈艾平說不用開了。村支委委員賈乃和也說不用開。開完會,村委會用16開紙做了個小廣告,一個村貼一張。”劉乃清說。
記者問劉乃清:“村委會的小廣告貼在哪裏了?”
“就貼在村裏的牆上,一個村就貼那麼小小的一張紙。”劉乃清邊說邊比劃。
在賈家灣村委會,記者向賈乃和詢問他對拍賣村集體土地履行村民議事程序一事的看法。
賈乃和說:“不開會(指二村、三村爲拍賣土地開會)也行。”理由是:“拍賣公告提前兩個月就在榆林和府谷報紙、縣電視臺刊登和反覆播出,村民老百姓應該知道。”
簽字表決人數存疑
當地媒體曾有這樣的報道:“賈家灣村是府谷縣的城郊村,是該縣規劃的34個新農村建設重點村之一。而隨着府谷縣新區的建設,賈家灣村將逐步轉變爲城中村。”
據瞭解,府谷縣緊急成立“賈家灣村問題調查處理工作組”的背景是,村民“攔擋”開發項目的施工公司進入工地進行建設。記者在村裏採訪時,聽到村民們最大的擔心是:“土地賣光了,原來的村官當企業老闆去了,他們不在乎,我們靠什麼來維持自己和子孫的生活?”
記者注意到,在賈家灣村問題調查報告中,對拍賣土地村民議事程序的表述是報告第7頁寫有“村委於2009年8月13日召集村內黨員、村民代表共60人開會表決,40人簽字同意、佔到參會人數的三分之二”。
記者將村民提供給記者的那兩頁簽字表拿給賈乃和看,他證實這就是村委會8月13日開會對拍賣土地表決後的簽字。
而多名村民告訴記者,表上簽名的40人中,有8人分屬3個家庭,這樣的簽名不符合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村民議事的相關規定。
2010年10月28日新修訂後公佈實施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召開村民會議,應當有本村十八週歲以上村民的過半數,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戶的代表參加,村民會議所作決定應當經到會人員的過半數通過。”
記者曾向府谷縣委宣傳部提出採訪調查工作組組長、副縣長溫子斌,得到的回覆是領導外出了。鑑於調查報告依據了村委會相關的會議紀錄,記者兩次前往府谷鎮黨委、政府聯繫採訪,截至發稿時仍未收到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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